新北勞工服務首次雙喜獲獎

大成報/高金次
6 年前
【大成報記者高金次新北報導】
勞工遇到職災、工會想跟雇主簽訂團體協約,找誰幫?推薦您新北市勞工局「職業災害勞工個案主動服務」及「輔導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計畫」。因績效優良,雙項榮獲勞動部優等?肯定,於(11日)市政會議,由勞工局長陳瑞嘉代表獻獎。

新北市勞工局指出,勞工局配合勞動部「職業災害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計畫」開辦理個案管理服務,自97年開辦起,從未缺席全國優等,已蟬聯5屆殊榮。為協助發生職業災害的勞工及其家庭,新北勞工局設置專屬服務窗口,提供主動一條龍服務。除協助勞工本人或家屬申請慰助金外,更依職災勞工個別需求,連結法律、經濟、醫療、社會福利、心理、職業重建及就業服務等公私部門資源,降低職業災害對個人及家庭可能產生的衝擊。自100年起,已協助逾5萬個職災勞工及其家庭,提供逾7萬人次的諮詢、補助、勞資爭議協處與資源連結等
服務。

除個別勞動權益,勞工局在集體勞動權益保障也不遺餘力。陳瑞嘉表示,團體協商的開啟與協約的簽訂往往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當年景文科大與工會簽下新北第一份教育團協,耗時足足3年。新北市自104年起首創縣市層級計畫「入廠輔導及協助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實施計畫」,提供講授協商技巧、專業諮詢、撰寫草案及陪同協商等免費資源;其中,熱門申請項目「陪同協商」,常助於突破協商僵局,促成團體協約的簽訂。積極輔導下,團體協約簽訂家數從3家增至16家,成長幅度高達433%。106年及107年連獲勞動部優等肯定。

勞工局呼籲,新北市尚未簽訂團體協約之事業單位或有意進行團體協商之工會,可多運用「入廠輔導及協助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實施計畫」,共創勞資雙贏。

此外,多年來服務經驗發現,職災事件發生後,勞工常因不了解如何尋求資源,錯失權益主張或救濟時機,未來將加強優質職災服務被看見、持續拓展業務宣導,並提供各項細緻服務,讓職災資訊更方便取幫助勞工獲得應有權益不徬徨,早日重返職場。

圖片說明:新北勞工服務首次雙喜獲獎,勞工局長陳瑞嘉於市政會議獻獎侯友宜市長。(圖:勞工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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