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港區違規釣魚 淡水海巡蒐證取締

中央社/
6 年前

臺北港區違規釣魚 淡水海巡蒐證取締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90828 17:59:49)海巡署艦隊分署淡水海巡隊於今(28)日11時30分接獲第三巡防區通報有民眾於臺北港港區沉箱上違規釣魚,巡防艇抵達現場後即請其停止垂釣並全程錄影蒐證,全案依違反商港法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商港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商港區域內,不得為養殖及採捕水產動、植物行為」,為維護港區船舶進出安全,該隊除取締破壞海洋漁業資源之不法行為外,對於港區內違規釣魚亦加強蒐證取締,本(28)日取締郭姓、黃姓及廖姓等3名民眾於港區內從事採捕水產動、植物行為,依前述規定函送交通部航港局北部航務中心裁處,依商港法第71條罰則規定,可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該隊表示:於港區及航道水域違規採捕、放網等行為,易影響船舶航行及自身安全,籲請漁民朋友們勿在港區或航道上捕魚,如有發現違規行為,請利用海巡「118」免費報案電話或透過漁業電台通報,海巡隊將立即前往處理。

訊息來源:海巡署艦隊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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