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化+環保+簡單方便 桃園監理站鼓勵申請汽燃費電子繳款單

大成報/
6 年前
【大成報記者羅蔚舟/桃園報導】
今年度(108)自用汽車及機車汽燃費繳納期限於7月31日到期,桃園監理站呼籲尚未繳納的車主盡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桃園監理站站長林正郎表示,鼓勵車主申請電子繳款單或申辦活期帳戶約定每年自動轉帳扣繳汽燃費,不必擔心因為搬家收不到繳款單,或遺忘繳費而受罰,既簡單又方便,且e化又環保。

桃園監理站表示,繳納管道多元便利,為方便民眾繳費,除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及駐各區監理所、站代收公庫繳納或至監理所、站汽燃費窗口臨櫃行動支付或信用卡繳納外,亦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監理服務APP(監理服務App限車主為自然人)、監理自助櫃檯、e-Bill全國繳費網、電話語音(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或臺灣pay行動支付等管道進行線上繳費,民眾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繳納方式,上述管道以現金或金融帳戶轉帳繳納者,無需支付代收手續費;於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電話語音或監理自助櫃檯,以信用卡線上繳費者,請先洽詢各發卡行庫相關手續費金額,以免影響權益。

桃園監理站表示,經統計桃園地區開徵總件數汽車為68萬9千餘件、機車為107萬2千餘件,截至今日(31日)上午10時止汽車徵收率約7成4、機車徵收率約7成3、合計尚有46萬7千餘件仍未繳納。桃園監理站提醒車主,依據「公路法」第75條規定,汽燃費屆期不繳納者,處新台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停止其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如仍未辦理繳納者,將面臨移送強制執行,請車主要注意繳費期限以免受罰傷荷包。

(圖由桃園監理站提供/桃園監理站鼓勵車主申請電子繳款單或申辦活期帳戶約定每年自動轉帳扣繳汽燃費,不必擔心因為搬家收不到繳款單,或遺忘繳費而受罰,既簡單又方便,且e化又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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