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地耕種挨告 國姓農嘆林務局擾民濫訴

客家電視台/
6 年前

【李鴻祺 南投國姓】

南投縣國姓鄉北港村,有一位李姓農民,在民國106年時,向戴姓地主承租了一片約6分的私有地要栽種生薑,當時申請了簡易水保計畫,並經南投縣政府核可,不過隔年春天進行整地時,卻遭林務局南投林管處控告,涉嫌違反森林法等5項罪嫌送辦,案件經過1年多的偵辦,最近獲得南投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雖然事件告一段落,不過農民仍認為,如有違規情事,林務局可以先行文要求改善即可,不需要凡事都走上訴訟途徑,讓他們心生畏懼。

拿著縣府核准的水保計畫書,國姓鄉這2位農民真的好無奈,因為他們都被林務局提告,承租土地要種植生薑的李姓農民表示,他連在土地周圍擺設水管都被告,而戴姓地主更被以5項罪嫌移送法辦。

國姓鄉北港村農民 李廖德:「種植生薑一定要有水的設備,不然用人工有辦法澆水嗎,一定要設備水,這樣也跟我告,這塊地平坦都是石頭地,也不會土石流也跟我告土石流,連流一顆石頭出來路上也沒有。」

國姓鄉北港村民 戴佑庭:「後來的時候就是叫警察來嘛,森林警察跟我們去做筆錄,直接跟我們送法院,他跟我們送法院的時候,他跟我們告5條。」

林務局南投林管處林政課長 吳金霞:「(檢方)他們就會有,針對這個同一個行為,觸犯多個法律條文的部分,去做一個考量,那最後怎麼做使用,最後的起訴條文,或者說不起訴,其實都是在司法機關地檢署。」

這件訴訟案件已經在6月初,經南投檢察署判決不起訴處分,不過最讓農民難以接受的,是執行人員的態度問題,農民指出,林管處人員當然可以本於職責,提出懷疑甚至提告,但希望在與農民溝通時,不要語帶威脅或咄咄逼人。

國姓鄉北港村民 戴佑庭:「產生我們心裡很害怕,他又跟我們說我一定要抓去關,所以說我們務農的人,我們從來不曾連警察局都不曾去過。」

南投縣議員 葉仁創:「公務人員你自己的看法,然後讓地方的鄉民,鄉親認為說你好像在恐嚇我,讓他心生畏懼,我覺得這個都是一種很,要不得的所謂的官場文化的一個作為。」

不起訴書中指出,經過埔里地政事務所鑑界後,農民在沒有犯意的前題下,雖侵占到國有林地,但面積與林務局的指稱有明顯落差,農民指出,這種情形如果能以書面告知改善,他們也願意從善如流,不必浪費太多行政資源進行訴訟,還讓原本整理好的土地再度荒廢,而南投林管處則表示,一切都是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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