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創新條例、新制財團法人法:資策會科法所解析最新科技專案法制趨勢
產業創新條例、新制財團法人法:資策會科法所解析最新科技專案法制趨勢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90703 11:09:27)為協助產業及研究機構充分掌握最新科技專案法制趨勢,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資策會科法所)於6月4日與6月11日分別在台北及新竹兩地,舉辦「2019科技專案成果管理之法制與實務課程」。資策會科法所針對最新修正之產業創新條例、新制財團法人法等內容,透過案例與時事脈動結合進行解說,協助參與經濟部科技專案之產業及研究機構夥伴,了解科技專案成果管理影響與法遵因應重點,並就科技專案成果運用法制相關變動預做因應,以利提升執行科技專案促進產業創新之效益。
資策會科法所法律研究員許祐寧表示,自106年產業創新條例修正後要求受政府補助、委託或出資之創新研究發展計畫,應進行成果營運策略規劃與執行,包含產業技術發展分析、智慧財產布局分析、成果運用策略分析等,加強了對於執行科技專案研究機構在成果運用及智慧財產布局策略上的要求。此外,大幅修正的產業創新條例,亦針對租稅優惠的延長與調修、納入智慧機械與5G設備適用的投資抵減方案等,期盼藉由調整與優惠釋放,引導研發資源投入、促進成果流通運用。許祐寧表示,產業或研究機構在執行科技專案上,應加強對產創租稅優惠方案之瞭解與運用,以提升我國產業競爭力。
資策會科法所法律研究員范晏儒也指出,過去對於財團法人的管理未見專法,許多財團法人監管規定散見於各主管機關訂定之行政規則當中,如財團法人共通管理事項、或對執行科技專案之財團法人加強管理事項,除屢受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的質疑外,法規解釋與適用上也容易產生疑義。財團法人法與相關子法上路後,未來,財團法人共通管理事項回歸財團法人法與相關子法規定,科技專案管理事項則遵循科技專案相關法規,對於財團法人之監管將更有體系。范晏儒也同時提醒,未來在科技專案成果管理上,除科專成果管理及運用之規範外,亦應留意財團法人法對法人財產運用之限制。
本次課程中,資策會科法所邀請正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施博川,與常在法律事務所律師李宛珍擔任課程講師,分別就財團法人科專經費查核相關法令與查核實務,以及營業秘密保護及證據保全等重要議題進行講授。藉由結合理論與實務的融合,讓參與課程學員對於科技專案成果管理技巧與方式,能有更具體且深入的認識。
資策會科法所多年來扮演我國科技法律研究重要角色,積極配合政府推動各項產業創新政策,在協助科專相關法規檢視、調整與落實上不遺餘力,於產業創新面臨障礙時,得以及時提供各項關鍵法制支援與因應對策,協助政府進行決策判斷分析,促成協助產業創新發展、打造提升我國產業競爭力之終極目標。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官方網站:https://stli.iii.org.tw/
訊息來源: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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