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190628 14:33:20)為解決持有河川公地許可書且實際務農的農民無法參加農保的問題,農委會於今年3月宣布,持有河川公地種植許可書的農民,不論耕作土地位於河堤內外,都可申請加入農保。
98年12月之後,因經濟部解釋種植許可書並非租賃契約,造成在河川公地耕作的農民不符合農保法令規定,無法申請參加農保。農委會雖於107年9月7日放寬規定,在河川公地堤內土地耕作的農民得申請參加農保。但考量堤外土地耕作使用確實與一般農業區土地耕作使用情形並無差異,基於保障農民權益的立場,已於今年3月修正行政函釋,讓在河川公地堤外土地耕作的農民也可申請參加農保。
自即日起,只要未領過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或老年給付且持有河川公地種植許可書的農民欲參加農保,均可向戶籍所在地的農會申請,農會受理後報請地方政府會同水利署河川局、農委會改良場、農糧署、公所、農會及申請人辦理現地勘查,地方政府現勘後再將現勘結果函復受理農會辦理後續農保審查作業。整體勘查過程公開、公正且嚴謹,以確保實際耕作農民加保的權益。
屏東縣政府特別提醒本縣河川公地較多的九如、里港、萬丹及新園等地的農民,倘符合前述可申請參加農保者可就近洽戶籍所在地農會詢問,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