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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杯好飲酒駕付出代價重 7/1日起酒駕修法重罰將生效

大成報/于郁金 2019.06.28 08:43
【大成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7月1日起酒駕修法重罰將生效,除提高罰鍰、沒入車輛,新增連坐罰,自行 車酒駕超標、拒測也會受罰。

有關酒駕修法重罰,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說明:
一、酒駕罰鍰提高,汽機車分流:原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汽機車駕駛人酒駕的罰鍰,都是新臺幣1萬5000元至9萬元,新規定對機車駕駛人罰則不變,對汽車駕駛人罰則提高為新臺幣3萬元至12萬元。
二、酒駕、拒測、再犯,罰鍰累加無上限: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增累加罰鍰規定,5年內第2次酒駕超標以罰鍰最高額處罰,第3次以上違規,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9萬元;原本拒絕酒測罰鍰是新臺幣9萬元,新規定提高至新臺幣18萬元,且每次累加新臺幣18萬元。
三、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增同車共責連坐處罰條款,汽機車駕駛人酒駕超標,可處18歲的同車乘客新臺幣600元至3,000元罰鍰,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除外。
四、酒駕再犯、拒測及再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
五、懲罰性損害賠償金:汽車運輸業所屬之職業駕駛人執行職務有「酒駕」或「拒測」的情形,致他人受有損害而應負賠償責任者,法院得因被害人之請求,依侵害情節,酌定損害額3倍以下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
六、慢車酒駕、拒測加重處罰:騎自行車酒駕超標,根據新規定,可罰新臺幣600元至1,200元,拒絕接受酒測可罰新臺幣2,400元。

南市警表示,本市今(108)年1至6月發生因駕駛人無視法令及道路安全,發生酒後駕車肇事計128件,造成5人死亡、160人受傷,因酒後駕車遭舉發案件計有3,108件,顯見多有駕駛人仍抱持「僥倖」心態,南市警為維護市民用路安全,於7月1日至3日將配合全國同步實施擴大酒駕取締專案,各分局除編排專案勤務雷霆取締外,並採區域聯防,並且舉辦戶外勤教,展現取締酒駕決心,並持續依酒駕的熱時、熱區將取締酒駕列為長態性重點執法工作。

警察局黃局長宗仁強調,執法取締是手段也是維護交通安全的最後防線,除宣導民眾在聚餐飲酒後能相互提醒,多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避免酒駕外,也呼籲店家協助客人叫計程車及代駕服務,採取宣導與取締並重原則,防止酒駕從源頭做起,民眾切勿存僥倖心理輕忽酒駕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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