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190418 11:44:34) 考試院院會今(18)日通過,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及10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這兩項考試第一試筆試定於108年8月3日在臺北、臺中、高雄等3考區舉行;第二試筆試定於同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在臺北、高雄等2考區舉行;司法官考試第三試口試,集中於臺北考區舉行。
考試院說明,108年司法官考試暫定需用名額85名,另2項考試第一試及第二試相同之應試科目,均採同一試題。有關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體格檢查及標準等,分別依照各該考試規則等規定辦理,相關規定將載明於應考須知。
訊息來源: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