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190311 17:34:56)近來屢傳民眾被流浪犬貓、野生動物抓咬傷,為免民眾因此感染狂犬病,請飼主每年為家中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屏東縣動物防疫所指出,只要犬貓出生3個月即可施打狂犬病疫苗,往後每年再施打一劑疫苗,即可落實防疫。全縣各動物醫院皆可施打狂犬病疫苗,民眾可自行攜帶家中犬貓前往施打。
目前狂犬病於野生動物間傳播居多,一般民眾只要對於來路不明的動物謹守「不干擾、不接觸、不觸摸、不餵食」四不原則,即可降低被咬的風險。萬一不幸被動物咬傷時,一定要遵守記、沖、送、觀的步驟,即1.記:保持冷靜,牢記動物特徵;2.沖:用大量肥皂、清水沖洗15分鐘,並以優碘消毒傷口;3.送:儘速送醫評估是否要接種疫苗;4.觀:盡可能將咬人動物繫留觀察10天,但若動物兇性大發,千萬不要冒險捕捉。
為全面防堵狂犬病,本縣動物防疫所持續派員到鹽埔鄉鎮里(村)巡迴施打犬貓狂犬病疫苗,3月份行程如下:3/14上午10:00-12:00 新二活動中心、下午14:00-16:00 仕絨活動中心;3/19上午10:00-12:00 鹽埔消防隊旁籃球場、下午14:00-16:00 洛陽大廟,請有飼養犬貓的民眾善加利用,以盡飼主之責,確保大家的安全,若未替家中寵物施打狂犬病疫苗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更多訊息可上屏東縣動物防疫所官網查詢或電洽08-7224109轉21。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