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況交屋能當無敵條款? 律師:屋主無法免責
好房News/
發布:(台灣時間)
好房網News黃薏珊/綜合報導
近日有網友在批踢踢實業坊抱怨購入一17年大樓後遭遇慘況,與前屋主簽約時已在合約書上確認依「現況交屋」,結果房貸過了,準備交屋前發現對方將熱水器和瓦斯爐都換成報廢機器,內部也有管線問題,但反應無效,對方擺出要告去告的態度,房仲也一副拿他沒辦法的樣子,呼籲大家購屋需謹慎小心。
該網友表示,原買房子開開心心,不料狂踩雷,但不想因為一點小事鬧上法院,只好自認倒楣,對於選擇好的「房仲」與「統包」有感,提醒大家多留心留意。
驗屋需仔細,買家可在買賣契約註明各設備之特約事項。(圖/好房網資料照片)

網友則回應:「感覺簽現況交屋又沒先檢查到問題,似乎只能吞下去,不過房仲應有屋況告知的義務。」、「買老大樓管線真的要好好檢查,不然很容易中標,特別是一些一案建商或是惡名昭彰的。房仲在這部分很不可靠的,他只是個中間人怎麼可能沒事幫你檢查,人還是靠自己最實在。」、「現況交屋根本就是保障賣方,最近買房也有類似經驗,交屋完發現浴室抽風機原來要遙控跟冷氣遙控都沒給我。」、「現況交屋並不是無敵條款,真正重點是一般人沒有那個美國時間或意願去上法院。」
律師表示,成交之前買家可在買賣契約註明特約事項,附上設備型號、項目、數量等都需標註清楚,以保障自身權益,驗屋時,所有的設備都可以操作使用,有的人會趁雨天去檢查有無漏水狀況,甚至自備水管檢驗冷氣排水,細節皆不馬虎才能減少後患之憂。
根據《民法》354條,售屋者須負起瑕疵擔保責任,即使是契約上有加註現況交屋,只要買方在交屋後5年內發現瑕疵,並在半年內通知屋主,就可以依法請屋主擔起瑕疵擔保責任。律師表示,此案例屋主若無事先告知屋內瑕疵,便無法撇清所有責任,只要購屋者堅持提告,仍有擔起修復之責。
相關新聞
【張奕晨律師專欄】預售屋驗出800項瑕疵卻無法解約 建商沒收15%違約金合理嗎?
威傳媒
39 天前
婚友社說3個月後不退費?115年9月新制上路 律師:法院早判這種條款無效
品傳媒
39 天前
雲林房屋驗收服務:交屋前該注意什麼?從實際驗屋看見關鍵細節
商傳媒
38 天前
第二戶貸款上限放寬到7成 永慶房屋:提升換屋族及預售屋買方交屋能力
匯流新聞網
46 天前
屋主帶客反鎖房內 北鎮警消合力破門助脫困
今傳媒
39 天前
「一級產品無法升級」 臺灣椰子產業轉型困境
客家電視台
38 天前
台版肥咖條款範圍擴大 電子支付納入CRS申報
卡優新聞網
40 天前
加盟店自己打折就罰5萬、扣保證金!律師:總部規定售價恐踩公平交易法
品傳媒
38 天前
3大律師公會聲明勿污名化辯護制度 林國漳競辦:吳宗憲陣營應向全國律師致歉
匯流新聞網
40 天前
「以修代租」愈來愈多?60年老屋免費住10年 屋主唯一條件:把房修好
住展雜誌
40 天前
美國房市陷「淨值悖論」 屋主擁巨額財富難升級
商傳媒
45 天前
115年9月24日萬里溪堰塞湖現況資訊
中央社
39 天前
林國漳「公益律師」遭追打!陳琬惠逼問與詐欺犯距離
創新聞
40 天前
115年9月25日 萬里溪堰塞湖現況資訊
中央社
38 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