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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執行滿2年,查獲違法菸品3831萬包

中央社/ 2018.10.18 16:38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81018 16:37:24)財政部國庫署執行「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即將屆滿2年,自105年10月20日該方案頒布至今(107)年10月15日止,查緝機關總計查獲違法菸品3,831萬包,市價約新臺幣20.58億元,已具成效,充分展現政府嚴正執法之決心。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因應菸稅調漲提高菸品走私誘因,財政部於105年10月20日邀集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內政部警政署、保三總隊、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政部關務署、賦稅署等相關機關(單位)研商,訂定「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統合邊境及市面查緝機關人力及資源,依查緝權責分工落實執行。為因應私菸違法態樣轉變,並於106年4月28日、10月30日及今年6月22日三度邀集相關查緝機關(單位)就該方案滾動檢討本查緝私菸執行方案,精進防杜措施,

方案公布施行後,各查緝機關戮力稽查,積極取締不法,經比較方案實施前後稽查頻率,平均每月提高達184次,財政部國庫署特別感謝各菸酒查緝人員之通力合作與辛勞。

方案執行近2年來,發現不肖業者除以傳統走私手法如貨櫃掉包、夾藏、漁船密窩、海上丟包等方式走私菸品外,為規避查緝,已有新型變異違法態樣,如走私菸葉(絲)、製菸設備供地下菸廠產製私菸,以及利用工作平臺及大型油(貨)輪走私菸品等,面對走私態樣之轉變,財政部已協請查緝機關加強情蒐及佈線追蹤非法走私菸葉(絲)及製菸設備案件,並精進強化通商口岸及非通商口岸邊境查緝措施。未來將持續密切注意私菸違法態樣,如有發現新型、變異之走私手法,將即時配合檢討方案,採取立即有效作為,並強化查緝能量,以遏止私菸流入市場。

財政部國庫署重申產製、輸入、運輸、販賣私菸行為,將依菸酒管理法論罰並沒入違規菸品,其中產製私菸者,最高可處新臺幣1,000萬元罰鍰;運輸、販賣私菸者,最高可處新臺幣600萬元罰鍰;輸入私菸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不法業者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政府嚴正執法之決心,亦呼籲國人不要購買來路不明或售價顯不合理之菸酒,以免危害身體健康,並鼓勵檢舉(全國免付費檢舉專線0800-867890),檢舉人獎勵金每案最高額可達新臺幣480萬元,希望透過全民共同合作,打擊不法,以維護大眾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楊科長明政

聯絡電話:(049)233-2294

訊息來源:財政部國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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