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高金次/新北報導】 「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甫於9月25日經新北市市政會議通過,已送市議會審查。其中,針對草案規範夾娃娃機店距離學校遠近議題引起民眾熱切討論,根據Yahoo民調9月26日至9月29日「娃娃機退出校園一百公尺,您贊成或反對」投票活動結果顯示,736位投票者中,有654票表示贊成,82票表示反對,支持比率將近八成九。 經發局長張?源表示,在行業管理規定中,對於外部性的影響通常透過「距離」進行規範,例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即規定,酒家、特種咖啡茶室、成人用品零售店、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場所,應距離學校200公尺以上。而地方自治條例中,以各縣市對電子遊戲場的管理為例,距學校距離規定分別從50至1000公尺不等。 另外針對網咖的管理,與學校的距離則從最近的50公尺,到新北市的400公尺。足以可見,各縣市自治條例的訂定都是因地制宜,而有不同的結果。因合法的夾娃娃機係屬零售業的一種,與前述電子遊戲機與網咖不同,所以在距離的管制強度應因業制宜做適當規範。本市的娃娃機店經清查共有1134家,經本局以GOOGLE地圖初步水平測量,若距離學校200公尺以內,計有519處,若距離學校100公尺以內,計有107處。如再加計幼兒園家數(本市計有約1121所公私立園所),則距離可能造成的影響程度將更大。 經發局補充,本次草案內容除了規範業者設置營業場所與學校距離外,尚包含機台必須由經濟部評鑑為非屬電子遊戲機、機台內不得陳列之商品及現金買回、機台必須標明取物金額和負責人姓名與聯絡資訊等。將一般民眾普遍反映對於夾娃娃機機台與商品相關疑慮一併納入規範範圍。 這次自治條例草案須經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再函報行政院核定後公布之。希望儘快於明年上旬實施,屆時已於新北市開始營業之業者,經公布施行6個月後應依法符合規定,否則將依法處罰。 圖片說明:新北擬規範夾娃娃機店退出校園100公尺。(圖:經發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