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中國大陸公告自9月4日起對自台及馬來西亞和美國進口之正丁醇展開反傾銷調查

中央社/ 2018.09.03 16:1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80903 16:08:45)中國大陸商務部於2017年12月29日公告對自我國、馬來西亞、美國進口之正丁醇(Butan-1-ol)展開反傾銷調查,並於2018年9月3日公告本案初判結果及自2018年9月4日起採行臨時反傾銷措施。

依據該公告,中國大陸認定自我國、馬來西亞及美國進口之正丁醇存在傾銷,對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間存在因果關係,自2018年9月4日起採取徵收保證金之臨時反傾銷措施,廠商應依保證金比率提供相應保證金(註),我國廠商保證金比率6%-56.1%,美國廠商為52.3%-139.8%,馬來西亞廠商為12.7%-26.7%。本案將繼續進行調查,預計於2018年12月29日結束調查,特殊情況下調查時間可延長至2019年6月29日。

正丁醇是用於生產丙烯酸丁酯、醋酸丁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丁胺、乙二醇單丁醚等下游產品,廣泛應用在塗料、粘膠劑、紡織助劑、增塑劑等領域,其亦為油脂、生物化學藥和香料的萃取劑及優良的有機溶劑。該產品在中國大陸的海關稅則號列為29051300。

依據中國大陸海關統計,2017年中國大陸自我國進口涉案產品之進口量及進口值分別為147,602公噸及1.3億美元,占中國大陸正丁醇總進口量53.16%,總進口值55.80%,為中國大陸第1大進口來源,其他主要進口來源依序為美國(占中國大陸進口金額比重為13.76%)、沙烏地阿拉伯(11.98%)、馬來西亞(7.87%)、俄羅斯(1.56%)(相關統計請見附件)。

中國大陸是我正丁醇最大的出口市場,我最大出口業者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積極應訴,獲判初裁稅率6%,其餘台灣業者則適用56.1%反傾銷稅率。據業者表示,出口正丁醇主要係供應其在中國大陸工廠使用,其餘則銷售同業及下游廠商,中國大陸對我正丁醇採取臨時反傾銷措施,將使原料成本上漲,對我商經營中國大陸市場仍有影響,將續積極應訴。

我國業者初裁稅率雖低於其他國家,貿易局仍籲請廠商針對此初裁結果,儘量向中國大陸商務部提出說明,爭取降低終裁稅率,維護自身權益。

註:保證金金額=(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X保證金徵收比率)X(1+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

貿易局發言人:李副局長冠志

聯絡電話:02-2321-4945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雙邊貿易一組戴組長婉蓉

聯絡電話:02-2397-7241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訊息來源:國際貿易局

本文含多媒體檔 (Multimedia files included):

http://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240118.aspx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