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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說明豪雨停班之相關勞動權益

大成報/ 2018.08.24 08:28
【大成報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受到熱帶性低氣壓影響,高雄市有局部豪雨以上等級降雨,已達停班停課之標準,故高雄市政府8月23日宣布晚上6時起停班停課。
遇宣布停班停課之處理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依據勞動部發布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宣布停班停課時,原有夜間出勤義務的勞工,夜間是否提早下班或繼續出勤,由勞資雙方事先約定;惟如欲繼續出勤,雇主宜加給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倘勞工有因豪大雨等相關因素無法到勤時,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另工作場所因天然災害發生,導致勞工繼續工作有發生危險之虞時,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立即採取足以保障勞工安全之必要措施。
「勞工人身安全」擺第一
勞工局局長李煥熏指出,事業單位在豪大雨來臨前,應再次檢視設施的安全性,服務業的雇主非必要應避免快遞、餐飲外送等外勤工作,若不得已使勞工出勤,務必以勞工安全為首要考量,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6-2條規定,雇主使勞工於地方政府已宣布停班之地點從事外勤,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應置備必要安全防護設施及交通工具。若速食店、披薩店等餐飲業,讓員工冒著風雨騎機車外送,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最高可罰30萬元。
勞工局同時呼籲,針對營造工程鄰水作業,考量瞬間強降雨,可能導致河川水位突然暴漲,造成鄰水作業人員發生落水、溺水等災害,雇主應建立預警通報系統,事前掌握天氣狀況,管制人員進入危險區域。市民朋友如仍有天然災害出勤 問題,歡迎上勞工局「小勞男孩向前行」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laborboy.kcg/)詢問,或於正常上班時間洽詢勞工局服務專線:07-812-4613轉分機23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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