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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路倒動物送醫未領回 民挨罰三萬

yam蕃薯藤新聞/吳奇諺 2018.08.14 16:43

圖/Unsplash。

 

救助路倒動物須注意!台中市動保處公告,民眾撿拾幼犬送動物醫院卻未領回被罰三萬元,引發民眾質疑,若只是協助受傷動物送醫難道要被開罰?對此動保處表示,若只是「巧遇」陌生受傷動物,應致電動物之家啟動急難救助,不要直接將動物送醫造成誤解。

 

據《蘋果日報》報導,動保處長林儒良說,上個月有民眾把路邊撿到的幼犬送到動物醫院就診,獸醫在和民眾相談時,對方隱約透露有想養的意思,因此他們才會收治,治了一段時間之後,致電民眾,他回應過一段時間再去帶狗,不料一拖再拖,使得動物醫院向該處舉報。市府除協助院方安置幼犬外,並依動保法對飼主裁罰3萬元,也列入不得飼養犬隻及從公立動物收容所認養動物的黑名單。

 

有民眾質疑,此舉恐造成另類的「假車禍」恐懼,「救了等於要負責到底」,是否變相教育民眾,看到路倒動物沒要養就不要理?

 

林儒良說,此案例是因民眾向獸醫透露想飼養的意願,動物醫院才會收治。若民眾不想養,第一時間應打給1999或動物之家,啟動急難救助系統介入救治。

 

針對棄養動物者,市府將依動保法裁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列入黑名單不得飼養犬隻及從公立動物收容所認養動物,假如飼主故意遺棄動物,使動物飢餓、脫水或烈日曝曬而死亡,則可依動保法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裁罰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動保處強調,民眾飼養動物前,應審慎考量自身能力及經濟狀況再決定是否飼養,當飼養動物後,應記得初衷,一位主人可以擁有很多隻寵物,但寵物只有一位主人,請主人給毛孩一輩子的承諾及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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