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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佩琪再嗆:我家財產1/2我賺的 有權爭取清白

yam蕃薯藤新聞/顏韶萱 2018.07.23 15:19

當時節目畫面,圖/擷取自三立LIVE新聞youtube

 

不滿政論節目胡亂指控台北市長柯文哲申報財產時,名下多了2000萬元不明來源的財產,台北市長柯文哲太太陳佩琪決定控告三立電視台、主持人陳斐娟,及來賓律師曾勁元連帶賠償500萬元。而北院日前開庭,三立電視台則對此抗辯稱,「陳佩琪無權提告,我們是誣柯文哲,又不是誣陳佩琪」。

 

陳佩琪昨日在臉書表示,大家都知道政論節目做這主題,是為了讓先生不當選; 我會提訴訟,是為了夫妻的清白,但上周五在 法庭上,訴訟的主題卻被轉移到「陳佩琪是否有權提告」這種純法律問題,那就交給法院裁定吧。

 

她提到,2014年九月向中選會申報財產,之後向監察院申報三次,都是她寫的,柯文哲家中一向是自己管理錢財,也敢大聲說家中的財產二分之一是賺她來的,她有權為自己掙得的錢爭取清白。自己和柯文哲結婚近30年,柯不知道他的提款卡和印章在哪裡,也從不看自己的存摺收入,別人質疑他的財產,只能由她出面代為回應,柯並不是躲在太太背後。

 

柯文哲及其太太陳佩琪,圖/翻攝自臉書

 

陳佩琪也質疑,若妻子對自己貢獻一半以上的財產無置喙餘地,那麼監察院的財產申報法應把配偶的屏除在外,稅法規定夫妻之間財產轉移完全免稅,如此以後,大家申報前都把財產轉到配偶名下, 那豈不失去財產申報的意義?

 

她也說,法律上到底是被指控者該拿出證據,還是指控的人該拿出證據?大家都知道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不知道在節目這種公開場合講:「柯文哲,這有錢喔,選後竟多出兩千多萬不明財產」的主持人和來賓,在當時節目上或法院上到底提出何種證據?

 

陳佩琪最後就表示,自己這個被汙衊者,已盡所能提出收入的繳稅憑證,也列出基金贖回和存單解約的影本和這幾年持續工作的扣繳憑單,結果他們卻以:「陳佩琪無權提告, 我們是誣柯文哲,又不是誣陳佩琪」這種理由, 實在叫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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