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靖惠/綜合報導
海砂屋房屋結構脆弱,牆面水泥塊剝落砸傷人事件,屢見不鮮,不過不少屋主為了營業拒停用、重建老屋,影響大眾出入安全,為此北市府特別修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預計今年8月1日起上路,針對未停止使用住戶將按月連續加重裁處罰鍰,經3次罰鍰仍拒不停止使用者,最高裁罰10萬元並停用1個月,若屢勸不聽將強制斷水、斷電或其他能源。
依「臺北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修正條例,海砂屋已停止使用戶數達全幢總戶數三分之二以上、已領得拆除執照或已領得建造執照者,卻拒絕停用且不同意更新重建海砂屋的住戶,將裁罰金額將提高2倍、裁罰頻率也增加2倍,經3次罰鍰仍拒不停止使用者,將處建築物所有權人怠金10萬元並命其於1個月內停止使用,屆期仍未停用者,將強制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北市府針對不停用海砂屋者將祭出2倍重罰。(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另外,建管處說明,此次修法放寬海砂屋住戶已參與更新重建者得暫免裁罰,換言之,只要是「屬住宅使用且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備齊「安全判定書」及「自負安全責任切結書」,即可申請免罰,盼能提升所有權人同意更新重建的比例,加速更新重建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