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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新型態社群軟體興起,行動辦公室已經不再是幻想,但也因此變成上班族的噩夢。勞動部指出,主管下班以line等社群軟體交辦公務,要視指揮監督狀況及工作內容而定,若是勞工無權拒絕,一定要參與討論,事後要馬上處理者,一律算加班。
勞動部表示,現代勞動型態多元,並增加許多社群軟體,但如果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或受令等待提供勞務,都屬勞基法的工時。
如果是下班後以line進行工作討論或交辦事項,勞動部表示,要視勞工是否無權拒絕?以及指揮監督狀況。如果必須馬上處理者,就是屬於工時;但若是可以不參與討論,不及時處理也沒關係,勞工可以已讀不回。
勞動部強調,主管無論是以何種方式下指令,若是要求勞工立刻提供勞務,例如馬上製做圖檔或是傳送即時新聞等,都算工時。勞工若有接到主管指令,可自行紀錄工作起迄時間,再輔以對話、通訊紀錄等佐證,送交主補登載工作時數, 雇主應依法給付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