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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國女性受箝制 監護人同意才能做這5件事

yam蕃薯藤新聞/許湘宜 綜合報導 2018.06.25 10:06

沙烏地阿拉伯24日正式解除女性開車禁令,但當地法律仍深深限制住女性的自主權,在沒有男性監護人的同意下,沙國女性還是有許多事不能做。

 

沙國女性生活上仍需仰賴男性監護人。示意圖/gettyimages

 

根據《BBC中文網》報導,在沙國法律中,每位女性都必須要有男性監護人,可由女方的父親、兄弟或其他男性家人擔任,甚至連兒子也可以成為媽媽的監護人。

 

在沒有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沙國女性不能做的5件事情包括:不能自己去辦銀行帳戶、不能自己取得護照或出國旅行、無法自行決定結婚和離婚、不能和男性友人喝咖啡、無法自己決定穿著。

 

這樣的「監護人制度」,讓沙國女性無分老幼,在生活上都需要仰賴男性親屬的許可,就連入學或到職都被要求提出監護人同意書。有人權組織批評,沙國法律無疑是將女性當成無法為自己做決定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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