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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彰投苗消保聯合律師團」第11次會議跨域合作 積極「守護食安」研議修法建議 強化保障消費者權益

中央社/ 2018.06.22 09:54

「中彰投苗消保聯合律師團」第11次會議跨域合作 積極「守護食安」研議修法建議 強化保障消費者權益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80622 09:54:21)為加強維護消費者權益,107年6月15日在彰化縣政府召開「中彰投苗消保聯合律師團」第11次會議,由彰化縣政府秘書長賴振溝親臨致詞,臺中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主任沈志蒼、南投縣政府簡任消保官許麗貞、苗栗縣政府消保官王德基及彰化縣政府法制處長黃耀南共同主持,「中彰投苗消保聯合律師團」成員謝天仁律師、楊盤江律師、陳振吉律師、黃淑真律師、張國楨律師、李建德律師並踴躍出席,臺中市政府法制局編審嚴浩芬、彰化縣衛生局科長林毓芬、彰化縣政府法制處副處長張啟昱及消保官林秀蓮也共同與會,一同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而努力。

  

「中彰投消保聯合律師團」自104年3月成立及去年105年3月苗栗縣加入成為「中彰投苗消保聯合律師團」,擴大律師團規模並定期分別在臺中、彰化、南投、苗栗召開會議,討論實務上消保爭議,凝聚共識,並多次聯合發函,將歷次會議結論中律師團建議消保法修正草案及食安法規修正意見送請中央列入修法參考,均獲得中央召開修法研商會或列入修法研議小組等,充分展現律師團的跨域合作力量。

  

此次會議由彰化縣政府提案討論日前頂新製油公司「飼料油」之刑事案件,一審經彰化地院諭知為無罪判決,引起輿論譁然,但上訴臺中高分院改判有罪,為加強法律明確性以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認為應增列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2款及配合修正食安法第49條之構成要件,就此提案,律師們均踴躍提出專業法律意見集思廣益,為使地方法院日後在審判相關案件時,得以有利於消費者權益角度認事用法,落實保障消費者權益,更積極提升社會大眾對政府守護食安的信心。

  

賴秘書長於會中表示,藉由有效結合「律師團」之法律專業,集思廣益,凝聚共識,以更前瞻、積極的方式,發揮「區域治理」最大的綜合效果,共同來捍衛消費者權益,未來將持續進行「中彰投苗四縣市」之跨域合作,堅實中台灣「跨域、聯防」的合作平台機制,以保障廣大消費者權益。

訊息來源:彰化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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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23630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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