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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面乳、牙膏「柔珠」絕跡 含塑膠微粒產品7月起禁賣

匯流新聞網/陳 鈞凱 2018.06.19 18:00

▲環保署107年7月1 日起管制販賣含塑膠微粒產品。(示意照/翻攝自Pixabay)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標榜可以深層清潔,過去市面上熱銷的各種「柔珠」清潔產品,7月起正式要在台灣市場消失了。環保署表示,針對洗髮精、洗面乳、沐浴乳、香皂、磨砂膏、牙膏等6大類產品的塑膠微粒禁用令,今年7月1日起將正式生效,只要違法販賣,可開罰最高6千元罰鍰,並限期要求業者全面下架、回收或退運。

環保署是在去年的8月3日公告「限制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與個人清潔用品製造、輸入及販賣」,出手管制這6大類產品禁用塑膠微粒。

小小柔珠危害極大,環保署廢管處處長賴瑩瑩表示,塑膠微粒不管用在化粧品或是個人清潔用品,全都屬於額外添加的成分,而塑膠微粒太小了,現有水處理系統「攔」都「攔」不住,使用後往往一路沖洗流入水域及海洋,汙染環境且可能透過食物鏈回到人體。

賴瑩瑩強調,為了維護水體、海洋及環境,國際間紛紛立法自源頭管制塑膠微粒,台灣算是管制腳步走得快的國家之一。禁令生效後,如經查獲違法販賣,將處1千2百元以上、6千元以下之罰鍰,且主管機關得限期命販賣、製造及輸入業下架、回收或退運。

環保署清查國內6大類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發現過去共有182件產品在市面販售,而目前已有42件回覆變更配方不再含柔珠,其餘則是停止進口或不再販賣了。

賴瑩瑩說,今年1月至4月各縣市環保局也進行稽查,抽驗15件產品,檢驗結果均未檢出塑膠微粒,顯示業者多已配合相關規定。

環保署提醒,民眾如果看到產品外觀廣告宣稱去角質、淨化毛孔及深層清潔功能,或使用含柔珠或微粒等用詞,最好檢視產品全成分的標示內容,只要出現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ET)、聚甲基丙烯酸酯(PMMA)、尼龍Nylon等疑似添加塑膠微粒者,可提供環保局進行後續稽查、檢驗作業。

照片來源: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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