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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新聞!NCC:鼓勵媒體先看國發會和政院闢謠澄清專區 查證程序列為內控問責機制

匯流新聞網/李盛雯 2018.06.12 18:51

▲ NCC鼓勵媒體發出爭議新聞前,先看國發會和政院闢謠澄清專區

匯流新聞網記者李盛雯/台北報導

假新聞議題延燒,身為通訊傳播最高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2)日表示,將落實廣電媒體事實查核機制,並「鼓勵」媒體發爭議新聞之前,先到國發會「闢謠專區」(https://ppt.cc/fAH6qx)及行政院官網「即時新聞澄清專區」(https://www.ey.gov.tw/Index)查證。
「其查證程序並將列為內控問責機制之一環」。

打假新聞,NCC有工具!針對廣電媒體,NCC有「定期評鑑換照機制」,針對「網路社群」和「閱聽大眾」,NCC也各有應對之道,要多管齊下,以「維護我國言論自由環境,提升優質媒體競爭力」。

NCC指出,為了維護我國得來不易的言論自由,落實廣電媒體事實查核機制,去年曾召開「廣電媒體引用網路訊息如何落實新聞事實查核機制」座談會,今天再次找來廣電業者、公民團體及專家學者三方對談,督促媒體落實新聞事實查證。

在廣電媒體方面,NCC認為電視在製播與公共事務相關的新聞或評論時,若能快速有效掌握正確資訊,除可降低不實或爭議訊息因媒體轉載擴大對社會甚至國安造成的傷害,更有利於維護視聽眾對廣電媒體的信賴。

NCC說,國發會早已彙整政府各部門設置的闢謠專區資訊,主動登載推播與重大事件有關的即時正確訊息,提供多元管道供媒體查證。今年5月起,為協助新聞媒體、社會大眾及第三方查核單位對相關涉及公共事務訊息的查證工作,行政院發言人室也在行政院官網設置「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NCC鼓勵廣電媒體在報導有關公共事務相關爭議訊息前,先向這兩個網站查詢,「查證程序並將列為內控問責機制之一環,以避免錯誤訊息經傳播擴大渲染,及降低具特定目的訊息對公共利益造成之危害。」

NCC特別說明,105年1月公布施行的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規定,製播新聞及評論,應注意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以落實內部控管機制及問責機制;近日廣電媒體對惡意散布不實香蕉傾倒照爭議事件,並未隨網路不實訊息起舞,積極落實事實查證,減少爭議訊息流竄並協助釐清事實真相,是值得肯定的自律作為。

NCC還說,將持續加強廣電媒體監理,除透過定期評鑑換照機制,敦促新聞頻道檢討新聞產製之內控管理、落實自訂之編審與採訪標準作業流程,加強從業人員職前與在職教育訓練。

網路時代,網路和社群的重要性不亞於電視,NCC在5月邀集大型網路平臺、通訊軟體、社群媒體、公民團體及學者專家分享網路爭議訊息處理相關機制,與會代表支持業者自律作為,並認為多元查證管道將有助廣電業者報導事實真相,並結合公民團體的他律監督,多方協力共同推動事實查核機制,例如媒觀成立「事實查核中心」,顯示我國各界都認為電視新聞媒體應為社會大眾把關傳遞正確消息、展現新聞專業,擔負起頻道經營者應對公眾負責的態度。

 

新聞照來源: 新政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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