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開發受限 苗縣議會退回石虎保育條例
客家電視台/
8 年前
【楊以諾 苗栗】
苗栗縣政府為兼顧保育石虎與地方開發,原本擬定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不過29日遭苗栗縣議會全案決議退回,原因是擔心開發受限影響地方發展,同時也希望加強人的管理及教育訓練,才能真正保護石虎。
苗栗縣議會第4審查小組召集人 林寶珠:「這個(草案)實在是把我們民眾,不管公部門,我們私的民眾部分都受限很多。」
*苗栗縣議會審查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最後決議退回研議,苗栗縣議員韓茂賢指出,苗栗山多田少,可利用土地本來就不多,若再用石虎保育草案圈劃保育區,限制地方開發,恐影響苗栗未來發展,而石虎最大的天敵是人類,應加強人員的管理及教育訓練。
苗栗縣議員 韓茂賢:「條例的第4條,它有對野生重要棲息地劃設石虎區,當你在劃設的時候就等於是公告了,這個區塊是不適合開發的。」
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規定,縣府及所屬單位在棲地內,興辦公共工程開發逾1公頃或闢路逾1公里,必須向專家諮詢,被認為影響未來的地方開發甚鉅,曾參與擬定草案的環保團體,對於草案遭議會退回表示遺憾,認為保育草案是讓行政單位有所依據,且並未禁止地方開發,不曉得未來能如何修改,才能符合議會的要求。
苗栗縣自然生態學會理事 洪維鋒:「那我不知道他要修成怎樣才能接受,因為這個已經經過縣府,還有林管處,還有各家單位,大家一起共同討論過,也是希望對開發來講,或者是對石虎保育來講,都找到一個折衷的最佳地方。」
苗栗縣長徐耀昌,對此表示尊重議會決議,會責成相關單位,研擬更周全的草案內容後,再行提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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