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大型禽畜場汙染 雲林村民自救陳情

客家電視台/
8 年前

不滿社區將新設置養雞和養豬場,雲林水林和大埤鄉民,17日上午結盟到雲林縣府陳情,當地村民表示,社區附近設置大型養雞場和養豬場,擔心鄰近環境遭破壞,辛苦經營的友善農村化為烏有,村民組成自救會陳情,建議縣府修改「雲林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新設場應距離住宅區周界,由300公尺以上改為500公尺以上。

手裡拉著布條,寫著反養雞場拒絕汙染,因為不滿自己的住家附近,將設立大型畜牧場養雞、養豬,卻沒接到任何通知訊息,縣府就核發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上百名村民相當不滿 ,17日上午來到雲縣府陳情。

自救會召集人 李明遠:「都不給百姓知道,哪裡要申請雞舍、豬場,都是偷偷允許,允許後都說是合法,沒有這個道理,哪有居民都沒有知的權利,絕對沒有這情況,所以今天百姓要站出來。」

自救會人員指出,近期看到業者施工,村民才知道,水林尖山腳社區要蓋養雞、養豬場,占地約2公頃,申請飼養數高達42萬隻,還有一場大型養豬場,造成的汙染物恐會超過當地負荷。

水林鄉村民:「事先公所、縣政府都沒有說明,沒有溝通 沒有尊重我們村民,也沒尊重我們民聲。」

雲林縣農業處副處長 陳炳坊:「目前現行法令,是距離社區住宅300公尺,但是我們有在思考,會把這距離加長,至於加到多長,這個部分我們研議好才會送議會。」

雲林縣農業處表示,目前這幾場新設或擴建養禽場,申請都符合規定,但因為有部分業者,沒事先與當地村民溝通說明,才會發生多起陳情事件,目前正研擬討論,朝向修改,縣內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至於民眾建議,總量管制和設置畜牧專區則須再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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