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潘孟安力爭縣市公務員提高職等傳佳音 行政院版「縣市職務列等調整案」通過

中央社/ 2018.05.07 14:23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80507 14:22:10)屏東縣政府力爭縣市政府公務員暨警察官職務列等提高,以利延攬留任優秀人才,中央聽到了!考試院全院審查會已於5月3日審查通過行政院版「縣市政府職務列等及相對應之警察官職務等階調整建議案」,預計最快10日送考試院會通過後施行,對於地方政府基層公務員士氣將是一大鼓舞。

消息傳出,屏東縣長潘孟安大為振奮,因為縣市政府公務人員職務列等及員額編制,均較中央和直轄市政府為低,導致地方政府人才紛紛流往中央或六都,留才不易,他上任三年多來曾數次向中央反映,包括拜訪人事總處、銓敘部、考試院、行政院,甚至面報蔡英文總統、行政院林全前院長及賴清德院長,爭取提高縣市政府公務員職務列等,並正式發文要求調整,賴院長深有同感,立刻指示做成修正版本,送考試院審議。

潘縣長表示,屏東縣面積約2775平方公里、南北狹長超過百里,與直轄市六都中面積最大的高雄市面積相當,與桃園市面積相較則有2倍之多,但地方縣市政府公務員編制及待遇卻與中央、六都相差一大截。

例如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副主管列薦任第9職等,直轄市列簡任第11職等;二級主管(科長) 縣市政府列薦任第8職等,中央及直轄市政府卻列薦任第9職等,「同工不同職等」,使得地方政府長期面臨留才困境。

這段期間,包括周春米、鍾佳濱、李俊邑、蔡易餘、鍾孔炤等立法委員還舉辦記者會協助發聲,請考試委員支持行政院版本。

潘縣長表示,在賴院長支持下,行政院的「縣市政府職務列等及相對應之警察官職務等階調整建議案」,3月間行文考試院審查,該案建議非直轄市的副局處長職等由9職等調整為9到10職等,科長則由8職等調整為8到9職等,併同調整等階相當的縣市政府警察官職務。

他說,考試院全院審查會已經同意,待本月10日考試院會通過,就拍板定案,可以公告實施!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