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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館國小學童看「新木偶奇遇記」認識兒童權利公約

大成報/彭維乾 2018.04.30 14:13
【大成報記者彭維乾/苗栗報導】

為讓更多小朋友認識兒童權利公約內涵,苗栗縣政府輔導苗栗縣慈愛協會辦理「兒童權利公約-劇團校園宣導活動」,請來「萍蓬草兒童劇團」演出融合公約內容的「新木偶奇遇記」,今(30)日上午在公館國小禮堂登場,演員生動活潑的演出吸引全校同學的目光,互動相當熱絡。

為落實推動聯合國1989年兒童權利公約,我國於103年11月20日開始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該公約針對健全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及落實保障、促進兒童及少年權利有相當全面的規範,也象徵我國兒少權益保障與國際接軌。

本次劇團校園宣導活動共計3場,分別為4月16日上午通霄國小、4月30日上午公館國小、下午卓蘭國小,每場表演約1小時。今日上午在公館國小的表演,縣府祕書長陳斌山到場致意,希望小朋友能透過看表演,認識公約內容,並從中獲得啟發。

「新木偶奇遇記」藉由老木匠創造小木偶的劇情安排,探討老木匠雖然創造了小木偶,但他並不是小木偶的主人,而是陪伴他、保護他,說明每個孩子都是獨立個體、兒童各項權利都應該受到維護與尊重,故事深入淺出、饒富意義。

內容融入了兒童權利公約多個面向,包含身分權、平等權、教育權、表示意見與社會參與權,以及遊戲、休閒文化活動權等相關議題,透過演員與小朋友互動過程,讓公約的觀念具象化並深入小朋友心中。

縣府社會處表示,縣府在推動兒少權益及福利的工作重點包括:強化兒少福利服務、維護兒少人身安全建構預防性兒少安全網、強化家庭功能並提升家長教養知能、推動兒少休閒藝文活動等,各項服務由點連成線,結成一面安全照顧網,希望苗栗的孩子都能獲得家庭、社會及政府的保護,在健全的環境下成長茁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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