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180427 10:02:46)大創百貨公司未事先查明日本貨品標示之代碼所代表之確實產地,即填報為日本非核災地區產地,貿易局基於貿易主管機關立場,認定大創百貨公司以不正當方法擾亂貿易秩序,爰依貿易法停止該公司輸入貨品6個月之處分。
貿易局對廠商受處分期間專案申請案件,本於依法行政,一律嚴加管控,均詳實審核廠商所檢附資料與申請內容是否符合規定,與規定不符或資料不齊全案件均予以駁回。
經貿易局發文調查,大創百貨公司承認被處分期間向貿易局申請進口貨品檢附的部分交易文件所載交易日期與實際交易日期不一致,貿易局已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對該公司提出告發。
訊息來源:國際貿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