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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登場 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鼓勵使用網路申報

大成報/ 2018.04.27 16:27
【大成報記者羅蔚舟/新竹報導】
一年一度的所得稅結算申報期即將登場,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特於今(4/27)日舉行所得稅結算申報記者會,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長徐碧雲主持座談會時指出,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107年5月1日至107年5月31日止,提醒營利事業及機關或團體務必於申報期間內辦理結算申報及繳納稅款,並鼓勵使用網路申報。

為讓納稅人瞭解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新措施,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特別整理下列重點提供民眾參考:
◆配合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第8項規定,納稅者為重要事項陳述者,應填寫「營利事業所得稅聲明事項表」並檢附證明文件,併同辦理申報。

◆依「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第15點規定,營利事業依105年12月21日修正公布勞動基準法,增加薪資等成本費用致降低純益率,如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並於申報時檢附「受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新制影響成本費用分析表」,與申報書一併申報,其適用該要點之純益率標準,得按該純益率標準之90%計算;營利事業應備妥受影響之成本費用相關資料,供稽徵機關必要時調閱審查:
(一)已依法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二)給付員工薪資已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符合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但書規定要件之營利事業,當年度扣除前10年核定虧損前之所得額未達起徵點(12萬元)者,無須將核定之前10年虧損自當年度純益額扣除。至營利事業申報之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上開起徵點,扣除前10年核定虧損時,不得僅扣除至起徵點。

◆簡化採用網路辦理結算申報之非會計師簽證案件應檢送書表:
(一)營利事業:僅需檢附已用印之申報書附件資料封面及相關附件等資料。免再檢附損益及稅額計算表、資產負債表、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表及未分配盈餘申報書。
(二)機關或團體:僅需檢附已用印之申報書附件資料封面、主管機關同意函影本及相關附件等資料。免再檢附餘絀及稅額計算表、平衡表。

◆營利事業及機關或團體採用網路方式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者,可於107年6月25日前,透過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上傳應檢送之相關附件資料,上傳後可於107年6月25日前上網查詢,以確認相關資料是否上傳成功。

竹北分局補充說明,上開「營利事業所得稅聲明事項表」及「受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新制影響成本費用分析表」已登載於北區國稅局網站(網址htpps://www.ntbna.gov.tw)/分稅導覽/營利事業所得稅 /書表下載/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表項下,歡迎自行下載並多加利用,倘有疑義可電洽國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為您解答。

(圖/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今(4/27)日舉行所得稅結算申報記者會,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長徐碧雲(右)和北區國稅局竹東稽徵所主任莊雪(左)兩人共同強調,鼓勵納稅義務人使用網路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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