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文濱/採訪報導
動員書記官、警員、刑警、法警近百人,由司法事務官劉博文率隊執行的「岡山鋼鐵廠」履堪行動,今天上午上午九點三十分展開。由於地院執行處發文以99條規定辦理,並傳出拍定人向法院提出點交裁定申請,並調集數十名警力前來,將以優勢警力做強制點交,讓履堪現場一度呈現緊張氣氛。租約人王大進委任律師王國忠,第一時間於大門口與司法事務官劉博文對峙,在三度提出要求說明履堪目的,並確認僅為現場履堪後,始開門放行相關人員入廠。
執行履堪行動的司法事務官劉博文宣讀行動內容。
司法事務官劉博文指出,廠區大部分的不動產於105年7月15日拍定,經由高等法院與最高法院判定內容認定本件應該點交。因拍賣範圍裏並未註記或載名點交或不點交,所以今天會同岡山分局警方及地政人員前來履勘,以釐清岡山鋼鐵廠範圍及使用情形,作為點交或不點交之依據。
租約人王大進委任律師王國忠反駁表示,最高法院的意思是指司法事務官可以前往重新再履勘,若符合點交的情況,才可以執行。今天也以書狀來表明,當事人王大進自民國86年和信託契約的受託人在89年時訂定租賃契約,不論是信託契約的受託人還是租賃契約的承租人都是自主佔有。不過執行處卻把兩者的身分和執行法名義上的債務人故意相互混淆,認為必須受拍賣拘束,有負責點交之義務,完全漠視第三人的權益。
委任律師王國忠聲明法拍案之正確內容與範圍。
委任律師王國忠強調:本件拍賣除27號建號殘餘鐵材依現況點交外,其餘都不點交,高分院與地院裁定意指能不能點交以現況為主,可以點交才點交,不能點交還是不點交,但卻又聽說範圍外還列入其它的要預備點交,這已違反程序。
王國忠律師說:正常執行程序,應是履堪後,才確定哪些列入點交,哪些不點交,再發出點交命令,若有異義再提出抗告,但履堪前就傳出與拍定人商量在五月十二日要點交,今天連司法事務官雖訝異但也沒否認。若屬實當事人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另外也不能偏袒,院方不能用執行程序解決當事人應訴訟的問題。
租約人代表協助現場會勘。
閒置近20年的岡山鋼鐵廠舊廠房,2016年7月15日由8名拍定人以20億3千萬元得標並完成過戶,屬不點交法拍案,但卻傳出拍定人與原承租戶王大進協商破裂,轉而私下與高雄地院執行處達成協議,在24日,將由事務官率領數十名警察前往以履堪為由,協助拍定人取得產權,以優勢警力進行驅離承租人行動。
租約人王大進懊惱表示,該拍賣案公告拍賣時,是以不點交拍賣,拍定人在瞭解拍賣內容後始投標並完成過戶。至此法院責任已經完成,當然不得參與拍定人與租約人間之各項協商。不料拍定人卻轉向地院提出點交要求,並在今天前來履堪。
王大進說,地院執行處根本已經沒有介入必要,此趟前來若是單純履堪也就算了,但聽說,執行處前來是另有目的,要以數十名的優勢警力強制點交,將他們驅離廠區!
王大進強調,他的合法受法律保障的租約期還有十餘年,若地院執行處如此草率行事,已嚴重違憲侵犯人權,侵佔個人權益,今天雖然是以履勘前來,未來地院執行處若是偏袒拍定人要強行點交,他將率廠內所有員工抗拒到底,誓死護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