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蔡英文 臉書。
一名蔣姓男子在Line群組號召買「雞爪釘」刺破總統蔡英文座車,遭國安人員攔到訊息,移送法辦。檢方認為蔣煽惑犯罪,將他起訴。台北地院認為蔣號召屬言論自由,今(30)判無罪,可上訴。
蔣姓男子於去年7月7日發訊息表示,「下次丟一把雞爪釘,什麼事情都解決掉了,輕鬆愉快,讓空心菜坐車僵在那裡才好看」,要大家上網購買,以備不時之需,此言行造國安人員通報,移送法辦。
檢方依煽惑他人犯罪,於去年11月底將他起訴。蔣男在該案出庭受訪時表示,「我要推翻蔡英文政府,因為她倒行逆施」、「我們是採取寧靜革命,因此我主張用雷射激光筆、刀片讓蔡英文垮台」「警方以擾亂社會秩序加諸於我,實際上是我的言論使他害怕。」
然而蔣在法院審理時否認犯罪,指出雞爪釘市面上買不到,稱自己只是單純政治言論,「且沒有人因此言論採取行動」。
判決指出,蔣發言後並無人探詢如何買雞爪釘,亦無議定何時何地行動,僅有「…雞爪釘算什麼,還想拿汽油彈呢,最好是有手榴彈…」、「如果對面給我們武器!嘿嘿嘿嘿」等言論,並無煽惑他人犯罪,達不成犯罪目的。法官認為,蔣的文字內容屬於對蔡英文執政的不滿,是情緒抒發,難以認定有犯罪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