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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公寓隔間出租 未申請最高罰30萬元

好房News/ 2018.03.27 19:21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近年大台北都會區老舊公寓火災,經常發生在改裝出租套房、雅房之中,而這類隔間套雅房,又分為頂樓加蓋違建或既存違建,與合法樓層但未經申請改裝隔間的3類。對於屬合法樓層,房東若要隔間出租,必須申請變更使用、室內裝修使用許可等,至於前2類,內政部則以「加強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指導綱領」草案,希望各地方政府執行。
 
近年火災造成傷亡的不僅是頂樓加蓋,一般合法公寓樓層若改裝隔間,還是必須申請。內政部營建署指出,房東在合法建築物打通鄰房、隔成套房出租,應辦理申請變更使用、室內裝修使用許可等,否則將被處6萬元到30萬元罰鍰,甚至停止供水供電、限期拆除或強制拆除。

▼合法公寓隔間,也必須要做變更申請。(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


(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

 

至於既存違建的部分,去年底內政部營建署邀集各地方政府進行研商,建議地方政府透過多重通報管道,提升清查違建成效,同時也列出優先執行類型,尤其若查覺有公安疑慮場所,可協助通報訊息給建管單位,提升清查績效。
 
「加強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指導綱領」也要求,應積極主動檢討違建存在的危險程度,並列入優先查報拆除執行對象,特別是高密度居住使用、學校周邊學生宿舍及部分補教場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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