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開庭前說明。圖/翻攝自時代力量臉書直播影片。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徐永明等5人因不滿勞基法修法,於1月在總統府前抗議58小時,涉違反《集會遊行法》遭警方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今(26)下午警方首度傳喚黃國昌等5人,黃國昌表示,為了維護勞權無怨無悔。
時力立委於年初在凱道抗議勞基法。圖/資料圖片。
勞基法修法引起爭議,時代力量黨團於年初因不滿修法,1月5日時於總統府前抗議。警方則在事後以違反集遊法傳喚黃國昌等人未果。2月15日,警方將5人移送北檢偵辦,今檢方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黃國昌等人。
黃國昌今表示,集遊法是「惡法」,2008年開始推動廢除,沒想到10年過去了,政黨輪替、國會改變,卻仍遭集遊惡法追訴。
委任律師李宣毅強調,在民主國家,人民無法向總統、行政院院長進行抗議,是十分荒謬的事。目前《集遊法》的本文及但書,以及行政機關操作的結果,是根本剝奪了人民在總統府、五院面前,集會抗議的權利。「如果檢察署和法院認為我們沒有權利,那我們會向大法官主張,去確保所有人民在集會遊行可直接挑戰行政權。」
黃國昌表示,為反對勞基法修惡、維護勞工權益在總統府前陳情,「無怨無悔,再發生一次,還是會勇於站在總統府前為全國勞工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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