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180323 13:41:35)屏東縣政府籲請養禽業者,切勿施打來路不明的疫苗及血清製劑,以免造成防疫漏洞。
由於非法血清沒有經過安全及效力試驗,任意使用可能會因血清中殘留病毒,爆發疫情。對於違法製造、輸入、販賣動物用偽禁藥,最高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450萬元以下罰金,使用動物用偽禁藥可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1年內再犯者加重處以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為防範禽流感,業者應配合政府各項防疫及監測作為,切勿施打來路不明之疫苗或血清,本府亦將加強疫苗使用稽查及禽流感防疫消毒及現場訪視宣導工作,請業者做好自主管理及落實生物安全工作,以防範疫情發生及傳播。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