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正式啟用的花蓮市「自由廣場」,前身是座80年的花蓮舊監獄,ㄈ字形圍牆及2座瞭望台在2011年被花蓮縣政府列為「縣定古蹟」,不料昨晚(18)遭人惡意噴漆,還特意選在鄰近中山路的兩面牆上塗鴉,十分醒目,花蓮市公所已報警處理。
花蓮古蹟外牆遭人噴漆塗鴉,市公所獲報後報案處理。圖/翻攝畫面
位於中山、明智路口的花蓮舊監獄,前身是「台北刑務所花蓮港支所」,建立於日治昭和時代(西元1937年),二次大戰後才改為「台灣第一監獄第二分監」,直到民國46年(西元1957年)才改為「台灣花蓮港監獄」,隔年再改稱為台灣花蓮監獄。
花蓮市長魏嘉賢說,塗鴉創作是好事,但把古蹟做為畫布的行為必須受到譴責。且不止舊監獄圍牆遭塗鴉,就連周邊空地的圍籬及路標指示牌也都被惡意破壞,當事者的行為應受法律制裁,目前全案將交由警方著手偵辦調查。
花蓮縣文化局副局長曾之妤說,花蓮縣目前共有18件縣定古蹟,遭塗鴉是史上頭一遭,行為人已觸犯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3條,毀損古蹟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