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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食安週擴大蔬果抽驗 食安自治條例新政策

旅食樂/旅食樂 2018.03.19 19:47

圖一

生鮮蔬果為每日所需營養素的重要來源,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定期至批發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賣場、超市及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含量。

今(19)日公布107年2月份蔬果抽驗結果,共計抽驗90件農產品,11件產品不符規定,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均屬外縣市,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溯源處辦及農政單位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

臺北市衛生局說明107年針對果菜批發市場蔬果加強查驗,全面提高蔬果專案抽驗件數,更高規格檢驗殘留農藥由311項增加為374項,並提醒民眾,選購農產品以當季時令蔬果為先,購入後的清洗更是重要,並邀請譚敦慈護理師現場示範蔬果如何清洗,以確保食用安全。

臺北市衛生局黃世傑局長(右)及譚敦慈護理師(左)示範蔬果清洗。(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臺北市衛生局黃世傑局長(右)及譚敦慈護理師(左)示範蔬果清洗。(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為打造幸福食安城市,臺北市食安條例去(106)年3月食安週公告10項新政策,經過衛生局完整溝通,皆已順利公告實施,今年食安週預計再公告11項新政策,包括設有5處(含)以上門市之連鎖咖啡廳、連鎖早餐店加入食材登錄平台、百貨公司美食街餐飲櫃位應於營業場所公告病媒防治措施、連鎖自助餐業者和高中職熱食部、20桌以上中式筵席餐廳強制申請餐飲衛生分級、星級旅館和連鎖自助餐業者、20桌以上中式筵席餐廳定期檢查食品有效日期及分區管理、具營業登記之連鎖火鍋業者強制自主檢驗使用中餐具的耐熱溫度及三聚氰胺溶出限量、西式自助式外燴業者3日前報備,希望透過嚴格的把關機制,讓民眾在外食環境上更加安全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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