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拒絕深澳電廠使用燃煤 

大成報/高金次
8 年前
【記者高金次新報導北】
由環保團體針對撤回「深澳發電廠更新擴建計畫」案於12上午召開聯合記者會,新北市環保局也特別派員出席瞭解訴求,並重申新北市不反對興建電廠,但拒絕台電將燃煤發電作為惟一選項,強調應優先選擇乾淨或綠色能源,以維護民眾擁有乾淨空氣的呼吸權利。

新北市環保局表示,107年1月29日行政院環保署召開「深澳發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第1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暨變更審查結論專案小組第3次初審會議,將「建議審核修正通過」及「建議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2項結論併送環評大會審查,日前接獲該署將本案於3月14日送環評大會審查,認為本案修正內容中仍有多項疑義,台電公司應妥為說明。

在市府及全體市民的努力下,新北市近幾年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持續下降,年平均濃度從102年的24.63μg/m3,降至106年的17.1 μg/m3,已接近環保署空氣品質標準(15 μg/m3)。依台電公司評估資料顯示,深澳「燃煤」電廠興建後將使新北市的PM2.5日平均增量達1.933μg/m3,不僅使前述努力化為烏有,PM2.5要符合國家空氣品質標準亦將遙遙無期。

依據深澳「燃煤」電廠環評報告空品模擬結果,PM2.5之24小時平均增量最大濃度高值落點將位於九份老街、黃金博物館至陰陽海一帶,除對當地空品及在地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響外,並可能對當地觀光造成不可回復的影響,但報告書中卻未對此部分進行評估,也未充分公開資訊,等同置當地居民健康於不顧。

而為使新北市PM2.5能早日達空氣品質二級防制區(PM2.5濃度符合標準),維護新北居民健康,新北市府已於107年1月16日宣布停發生煤許可(包含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政策,並於本案1月29日專案小組會議中已明確表達立場,可惜未獲重視;新北市持續配合環保署政策針對工業燃煤鍋爐汰換及瀝青業改用天然氣燃料等提供補助,然本案卻採用與中央政策完全背道而馳的燃煤發電,不僅使人產生剝奪民間權益,卻只許中央特許對象使用燃煤的疑慮,亦恐影響後續業者的配合意願。

其次,台電公司興建高排碳的燃煤電廠,已違背國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查經濟部能源局「能源轉型白皮書」(初稿) 預計於今年3月始完成,本案既屬重要能源政策之一,亦應搭配白皮書政策目標及重點行動計畫訂定後,再審慎考慮電廠的建設計畫,以符合國家能源需求,而非一再將本案與10年前通過環評審查之原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案作比較,畢竟時至今日,環境背景已大為不同,例如:10年前尚無PM2.5空氣品質國家標準,溫室氣體管理法也尚未通過,更遑論有國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

2030年新北市目標減少溫室氣體排放4.8百萬公噸、2050年減少9.6百萬公噸,但深澳電廠於2025年商轉後卻將增加7.6百萬公噸溫室氣體,使新北市民此前努力減碳的成果被輕易抵銷;雖台電聲稱發電之溫室氣體排放並未計算於地方之排放量中,然而在全國有共識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下,實不宜如此切割,否則將難以再說服民眾配合減排。

記者會中,環保團體也提出本案興建防坡堤的構築,將對自然海岸、地質完整性與水下生態及自然景觀破壞甚鉅,因為深澳岬角周邊區域為潛水人士所熟知的珊瑚礁分布區域,防坡堤興建位置卻沒有明確的監測與調查資料,防波堤興建對於水下生態改變影響嚴重;而在北側防坡堤下設置冷卻水放流水管,水溫升高對於區域性生態有明顯而不利的衝擊,例如滅少水域含氧、溫排放水處的生物多樣性降低、影響生物繁殖週期等,對於珊瑚礁等固著性生物影響更為嚴重。

環保局強調,在即將召開的環評大會中,新北市政府仍將堅定捍衛市民權益,也期待環保署本於專業,站在維護全國空氣品質之立場,不要昧於世界潮流與民眾健康,排除一切不必要之外力干擾,否決深澳電廠以燃煤作為能源之開發案,而要求台電應重做環評並改採乾淨能源方案,務使深澳電廠開發案以最符合環保及安全的方式進行,共同維護臺灣的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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