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檔強收保護費 西螺警澄清說明
大成報/
8 年前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近日社群網路一則PO文關於「父子檔強收保護費」遭鄉民瘋傳轉載,西螺警分局12日特出面澄清說明,3月10日上午7時許,雲林縣崙背鄉衛生所前兩處攤販因擺攤佔位引起糾紛,水果攤負責人鍾○德以電話叫朋友到場助陣,並與賣魚攤販林○宏發生口角及互毆等情事,警方獲報立即啟動快打部隊迅速到場,將相關人員共10人全數帶返分駐所釐清案情,全案依傷害罪依法處理。
崙背分駐所於10日上午07時40分,接獲通報在崙背鄉南光路5號衛生所前有攤販糾眾鬥毆請警方到場處理,崙背所警員賴冠瑜、陳俊賢、姚宗博先行到達現場,接續由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啟動快打部隊,所長詹鎰誠率警力共8名到場控制現場,排解雙方糾紛後,經了解為兩處攤販因擺攤佔位引起糾紛,進而有互毆情事。
警方將兩造雙方共10人全數帶回所內釐清案情,經瞭解鍾○德、吳○慧為夫妻關係,於崙背鄉衛生所前擺設水果攤與林○宏的賣魚攤因擺設位置問題發生口角糾紛,鍾○德與其妻子吳○慧帶同吳○陽、吳○展父子兩人及其他在場關係人許○修、蔡○修、呂○才、陳○翔共8人與魚販林○宏因意見不合而產生口角糾紛,另在場勸架之買魚客人林○欽因勸架而發生推擠,雙方進而互毆,過程中造成吳○展、吳○陽、林○欽、林○宏等4人受挫傷。
警方當日依法製作上記10人警訊筆錄在案,吳○展及吳○陽父子控告林○欽、林○宏傷害,而林○欽、林○宏表示暫不提出告訴,全案已依傷害罪嫌函請雲林地檢署偵辦。
本案經民眾錄影PO到社群網站上,並稱有強索保護費之情事,然在警方查證下係擺設攤販引發之糾紛,尚查無索取保護費具體事證。西螺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啟動快打到場處置,並將雙方帶所釐清案情,依據雙方供述及現場事證,依法偵辦。再次呼籲民眾,如有糾紛請理性處理並撥打110報案電話,勿有私下糾眾危害社會秩序安寧行為,以維其他民眾生活安寧。
圖說:社群網路PO文關於「父子檔強收保護費」遭鄉民瘋傳轉載,西螺警分局特出面澄清說明係因擺攤糾紛。(記者陳昭宗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