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蕭宇廷/臺中報導】臺中市政府致力推動訴訟外的醫療糾紛處理機制,每年受理近百件醫糾爭議案件,透過法律及醫療的雙調委制度,調處成功率高達3成以上;委員們在調處會議中,除提供法律及醫學相關專業意見釐清爭點外,並以關懷的心同理病方。衛生局去年3月也辦理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透過「專家諮詢」及「醫法雙調處」的多元模式,盼更進一步協助醫病雙方溝通,化解爭議,減少醫療爭議訴訟案件。 醫療爭議發生時,醫事人員及醫療機構應否負責,涉及醫學、法律等專業知識,但病人及家屬常因缺乏相關專業知識,處於知識及資訊不對等的不利地位,因此相關的醫療爭議調處服務顯得重要;臺南市政府衛生局24日參訪中市衛生局,雙方就自行受理或地檢署的調處案件進行經驗交流,期待更加精進未來的醫療爭議調處。 衛生局表示,市府進行訴訟外的醫療糾紛處理機制,透過同時有「律師」及「醫師」的「雙調委制」,讓法律專業及醫療專業協助整理出爭議點,找到醫、病都能接受的方法。對於調處案件,委員們均用心深入傾聽,有時為幫病方多爭取成功和解機會,曾從下午2點調處到晚上7點;也有些案件,經由委員們的用心調處,原本要求近百萬和解金,到最後分文未取,只是簡單一個道歉。 去年衛生局在衛生福利部指定下,辦理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除運用現行「醫法雙調處模式」外,另再加入雙向機制,希望醫療糾紛案件除由行政機關到檢察體系,也能逆向由檢察機關受理訴訟案件後先移至衛生局進行調處。 衛生局指出,去年共受理101件醫療糾紛調處案件,其中有12件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函轉調處,有 3 件調處成立;針對地檢署調處案件,整體作業時間以90日內為原則,第1次調處會議皆於規定的收案後45日內召開會議,並在調處前函請外縣市醫院醫療專家針對病方爭點處,提供書面專家諮詢意見,並於會後將專家諮詢意見函覆地檢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