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麥當勞。
有麥當勞員工向媒體爆料,他們常連上7天班,最長還達14天,抱怨「我們也會累!」而麥當勞也坦承,確實有2名員工連上7天班,已通令各店加強管理。
據《蘋果》報導,爆料員工指出,麥當勞文心南店共40多名員工,人力短缺,員工常須連續上班逾7天,他曾連上14天才休假,公司不會在電腦留下第7天的班表、薪資紀錄,而是列印一張「連續工作7天人員名單」,待該名員工下回連休時再補薪,他們曾向主管反映,主管卻稱:「我就是沒人啊!」
該員工並表示,店內8成是計時員工,工作常超時,卻又沒加班費,員工身心俱疲在LINE群組抱怨,「我們不是超人,我們也會累!」
台灣麥當勞經查後表示,該分店確有2名同仁連續工作7天,但分店均確實記錄並付薪與加班費,已責成各區督導定期檢視各店班表及出勤狀況,要求加強管理。
台中勞工局表示,《勞基法》規定勞工每7天中至少應有1天例假,違者可對僱主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將到該店勞檢。
回顧認識勞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