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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再說明勞基法修法 林美珠:例外不會變原則

yam蕃薯藤新聞/吳奇諺 2017.12.21 14:29

行政院今對勞基法修法再開記者會說明。圖/翻攝自行政院記者會影片。

 

行政院今(21)針對《勞基法》修法輪班間隔及七休一是否「修惡」做說明,輪班間隔的例外是只用於「輪班制」的企業,七休一放寬成十四休二則是因應工作特殊性與配合勞資彈性,勞動部長林美珠並強調,這些「例外」不會變原則。

 

徐國勇:輪班間隔8小時僅限輪班制企業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圖/翻攝自行政院記者會影片。

 

對於《勞基法》34條輪班間隔,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說,輪班制勞工換班的休息時間,仍以連續11小時為原則,且每天工作總時數上限12小時,規定也未改。會需要輪班間隔例外8小時的狀況,只限於「工作班次更換時的銜接點」,例如從上午8時到下午4時的早班,換成輪大夜班的凌晨12時到上午8時,中間就只休息8小時,但《勞基法》有規定一週換一次班為原則,不可能頻繁地換班。

 

沒有輪班制的勞工,依照《勞基法》規定就是一天上班8小時、加班上限4小時,最多上班12小時。

 

七休一放寬因應工作特殊性 林美珠:例外不會變原則

勞動部長林美珠。圖/翻攝自行政院記者會影片。

 

至於《勞基法》36條七休一規定,徐國勇說,勞工工作6天一定會有1天休假,但會有例外的狀況,例如時間特殊年節紀念日需要協助疏運等,或旅行社導遊到海外帶團,一次可能7天、8天。又如工作地點具特殊性,例如海上、高山、隧道或偏遠地區等,交通相當耗時。林美珠表示,三點特殊包含時間特殊、地點特殊、性質特殊在去年就做出例外函示,這次修法是在去年基礎上,讓勞資雙方有彈性的周休二日運用。

 

外界質疑「例外」可能變常態,林美珠強調會嚴格審查,例外就是例外,不會變原則。

 

勞團不滿週末將上街 轟政府一直騙

勞團將於週六發動大遊行抗議,圖為月初勞團對修法抗議畫面。圖/自己的假自己救 臉書專頁。

 

勞團不滿《勞基法》再修法,於本周六發起抗議大遊行,不僅地方政府勞動主管機關也帶頭反對修惡,連青年、學生都將包車北上抗議。

 

行政院今再開記者會,稱輪班間隔縮短只影響占整體10%的輪班勞工,且休息時間少於12小時並非常態,此句點燃勞團怒火反批,「勞工雖然少但也是人」,一次例外就可能危及社會安全,批評政府一直再騙。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行政院所說根本「不是事實」,不能因例外就放任發生,法令應該用於杜絕意外、保障弱勢勞工。政府到現在都不肯承認《勞基法》修惡,一例一休砍了勞工原本的七天假,所給的休息日加成加班費、特休假折現都還想再取消,對於爭議,政府還不肯說明,「根本是再欺騙勞工」。

 

台灣鐵路產業工會理事長王傑批評,現在輪班間隔縮短成8小時,再扣去上下班通勤時間,可能休息都不到6小時,政府仍然沒有說明縮短原因。

 

對於今天的臨時記者會是否為了因應週六的勞工大遊行而召開,徐國勇表示「你也可以這麼說」,不過,徐國勇說,真正的原因是他發現連資深媒體人都誤解了《勞基法》修法,有解進一步解釋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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