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1名年輕女大學生,到校外的男學生租屋處,與10餘名男大生喝酒打牌,還喝茫到酒醉不醒人事。事後女大學生指控其中2名男大生趁她在房內熟睡時侵犯她,告上法院。
女大生控訴酒醉時遭侵犯。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女子指控,當她喝茫後,發現這群男生有人對他非禮,還有人壓在她的身上亂動,她因為喝得太醉,還請其中一位男姓友人調查到底有誰和她發生過性關係,之後得知謝男及王男先後與女學生發生性關係,將調查結果回報女子,女子因此對2人提出告訴。
謝男到案後承認當天有與女子發生性關係,但絕對沒有趁人之危,辯稱當天他因為有點累,就向好友借了房間休息,清晨時女子主動敲門闖進來,2人就躺在床上聊天,女方還先露出後右肩的刺青圖案給他看,然後吵著要看他的「下面」,他一時一時意亂情迷,就進一步詢問是否可以做愛,對方還嚷嚷著「要就快一點」,問他有沒有保險套,他連忙回答有後,就脫掉褲子讓她欣賞大雕,然後脫掉對方的衣褲,自然發生了性關係。
檢察官傳喚了當天在場的相關證人,採信謝男的說法,認為雙方你情我願,因此處分不起訴。女子不服提起再議,高檢署發回北檢續行偵查,但檢察官仍查無謝男涉案事證,再次做出不起訴處分。
而當女子與謝男發生性關係以後,另一名王姓男大生趁女子酒醉熟睡時,偷偷摸進房間內「揩油」,王男到案後否認與女子發生性關係,辯稱當天只有在房間內與她聊天,以嘴對嘴餵她喝水及揹她到廁所尿尿,但不願意接受測謊,因此檢察官依照相關證人的證詞,認定王男涉有重嫌,已依趁機性交罪起訴,目前正在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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