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區消費者保護法暨商品標示教育宣導活動

大成報/
8 年前


【大成報記者張立明/雲林縣報導】

為提升專業知能,為廣大的消費者做最大的消費把關,雲林縣政府12月20日辦理「106年度雲林地區消費者保護法暨商品標示教育宣導活動」,參與對象有縣內各鄉鎮市廠商、各公所工商業務承辦人、消保志工參加,場面熱絡。

主辦單位代表─縣府建設處工商行政科長鄭建材致詞後,首先由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洪淑美科長報告「商品標示注意事項」,簡報針對如何做好商品標示、市售商品不符合規定樣態、常見各類商品標示錯誤重點提示,舉例的商品有「服飾商品、織品類、文具商品、電器商品、資訊、通訊、消費性電子、嬰兒用品、玩具商品(十四歲以下)及陶瓷面磚商品標示等」,在新舊公告及法令上的規定做講解,如常見標示天絲棉應標示萊賽爾(lyocell)。

商品檢驗法令宣導,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南分局第五課黃盟博報告有關安全商品之5W1H、認識商品安全標章、該局後市場監督措施介紹。

課後主辦單位廖啟欽科員也安排消費者保護法概要及常見消費爭議案例研析,特聘張嘉麟消保官主講「以定型化契約為中心」。

虎尾鎮公所工商業務承辦陳獻堂表示,主辦單位用心規劃的課程,讓在執法的第一線公務人員能對法令及商品的標示更加熟稔,相信此次的教育宣導活動隊近百人的專業度必能有更佳幫助。

消保志工蔡慧蘭小姐也表示,很開心擔任志工,今日收穫滿滿,希望對廣大的消費者能有所助益,感謝建設處辦理這麼有意義的課程。

教育宣導活動最後在檢視商品標示、及填寫紀錄表、有獎徵答後圓滿結束。
AI革命進行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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