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翻攝自Max Pixel
台中市一家安親班的31歲楊姓男老師,因多次見一位5年級女童獨自在位置上寫作業,狼心大起,竟多次對女童隔著衣服摸胸、用下體觸碰女童臀部,甚至會用手指插入女童下體,時間竟長達2年之久!
判決書指出,楊男及其妻子一同經營該家補習班,而被害人當時未滿12歲。但自103年9月1日到105年6月30日期間,某次週三午休,楊男趁被害女童在安親班2樓教室寫作業時,將手伸進女童褲子內撫摸、還把手指插入陰道內;而另一次,女童在安親班1樓教室訂正作業時,楊男又趁機用手隔著衣物觸碰其胸部,還摸她肚子。
判決還指出,女童小四下學期時,楊男某次在安親班教室走道,以其生殖部位隔褲子觸碰女童臀部;有次是在安親班1樓往2樓樓梯間,楊男見女童上衣沾到墨汁,竟以「關切」之名,用手隔著衣物觸碰女童胸部及下體。
直到105年9月女童升小五暑假,一次在安親班1樓教室,楊男趁女童睡不著時,坐到其身旁,以手伸進她褲子撫摸其下體,又指姦得逞一次;女童最後忍不住告訴父母,經女童母親報警處理,此案才曝光。
楊男到案後矢口否認,辯稱是有時女童不小心滑到,去扶她不小心碰到的,而且安親班人這麼多,他也不可能有膽子做出這種事。
經台中地院法官調查,女童送醫後發現其陰道有陳舊傷痕,且心理鑑定確實有出現創傷症候群,認為女童指訴明確,採信其說法,最後依2次性侵、2次強制猥褻、1次性騷擾等罪,合併判處楊男8年有期徒刑,及得易科罰金5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