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近幾個月「奪命公寓大火」頻頻產生,以中和大火來說,黑心房東不僅頂樓違法隔間出租,屬於合法樓層的隔間也改為「蟻居」雅房,嚴重影響房客居住安全。專家指出,5樓以下公寓若單純為集合住宅,不供公眾使用,不需依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申報,因此也成為違法隔間的溫床。
▼專家認為,純住宅公寓裝修也應納入裝潢管理辦法中。(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理事暨主任委員郭紀子指出,老舊公寓普遍沒有管理委員會,本身就處於管理真空的狀態,而裝修行為不納入申報管制,更是一個漏洞。他指出,一般來說,室內裝修管理是依據內政部在民國85年公佈的《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及《建築法》皆有規範。
其中,《建築法》第5條「公眾使用建築物」為提供公眾工作、營業、居住、遊覽、娛樂、及其他供公眾使用得建築物。而「室內裝修」則是一、固著在建築物構造體的天花板裝修;二、內部牆面裝修;三、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1點2公尺固定的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的隔屏裝修;四、分間牆變更。
郭紀子表示,5樓以下公寓如果單純作為集合住宅,不屬於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並不需要依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辦理申報,導致老舊建築物本身管理維護狀況很差,公安問題很多,更產生住户裝修行為任意而為,完全沒有管理。
他認為,政府必須修訂裝修管理辦法,增加必要的條文,將所有集合住宅全面納入申報管制,一來可遏制黑心房東隔間「蟻居」房,二來也能強化公寓裝潢管理,減少建築的損害與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