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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救災救護效率高 榮獲機關組及個人組優等表揚

台灣好新聞/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7.12.06 15:18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內政部消防署6日上午在高雄市政府消防局舉辦「各級消防機關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執勤人員表揚」頒獎典禮,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榮獲機關組優等,以及執勤人員余紹強與廖世平分別獲得個人組優等與甲等表揚。


消防局表示,「119」是各項防救災工作的火車頭,民眾的求救訊息透過119的「受理」、「派遣」、「調度」、「協調」及「聯繫」,讓整體救援工作得以迅速投入,105年接獲民眾火警報案8千2百餘件,救護報案17萬5千餘件,平均每日火警及救護報案約500件。


消防局指出,新北市119針對火警案件受理預派遣機制,為加快消防人員出勤速度,當確認民眾報案火警案件後,立即以來電自動定位之位置自動發送「預派遣」予就近3個分隊,告知有民眾報案火警準備出動,接著再依照現場狀況詢問(一)火災類型、建築物類型 (二)有無人員受困 (三)起火樓層、建物樓層 (四)有無火煙或濃煙的顏色,詢問上述現場狀況後,派遣系統會依上述狀況會運算出合適派遣的車輛種類、數量以利加速派遣救援。



消防局強調,導入預派遣機制可迅速通知消防人員著裝準備以加快出勤時間,105年度火警案件預派遣平均時間為16秒,以最短時間內進行通知,此時消防人員已經啟動反應,後續119執勤員接續詢問火警現場狀況,作出最合適派遣並告知前往救援人員正確資訊,達到「作得快且作得好」的原則。


另救護案件受理:當119接獲民眾撥打報案電話進線後,如需要救護車,受理人員詢問患者基本狀況(意識、呼吸、患者人數)後,立即派遣救護車出勤,同時報案電話將由救護派遣員(EMD)接手進行諮詢,報案民眾可在電話中獲得詳細的救護指導,如患者已無生命徵象,救護派遣員透過電話教導報案民眾實施CPR及使用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設法維持患者生命徵象,使患者在救護人員到達現場前,獲得適當急救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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