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傳統媒體受到網路平台影響,澳洲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 (ACCC) 週一表示,將調查臉書(Facebook)和谷歌(Google)等網絡平台有否利用市場力量,損害媒體內容創造者及消費者,造成媒體市場壟斷。
目前澳洲傳統媒體受到網路平台衝擊,導致銷量大不如前,廣告收益大減,更有不少新聞工作者已失業。由於臉書、谷歌等平台將訊息「分發」給用戶閱讀,致使傳媒體瀏覽和銷量下跌,造成壟斷情況。
ACCC主席西姆斯(Rod Sims)在聲明中表示,將先調查臉書、谷歌如何運作,並徹查2家公司是否不當利用其巿場力量,做出對消費者、媒體內容創作者、廣告主不利的商業行為,以便「徹底了解它們在澳洲的影響力」。
Facebook與Google日益主導在線廣告和新聞發布。圖/wsj.com
Google壟斷搜尋引擎 歐盟重罰27億美金
Google在網路廣告上的地位,就是擁有強大的地圖及新聞等服務,讓使用者能夠輕易地搜尋到資訊,但今年6月時,歐盟裁定Google壟斷網路搜尋引擎,開罰27.1億美金。
數位化時代很多元 不會有媒體壟斷?
台灣優質新聞發展協會理事長胡元輝表示「數位化時代很多元」是一種迷思,雖然網路上人人都能發表意見,但網路其實大多都是由商業公司、商業巨頭操作,運用商業邏輯,像網路社群媒體的定向廣告操作、演算法操作,都是不能說的祕密。
台灣大學新聞所教授張錦華則說,壟斷包括水平、垂直壟斷,系統、平台可影響所有上架的媒體,像Google可影響它所資助的所有資訊,也可能藉廣告、大數據操作影響Google上資訊的流通,台灣社會應該要注意會不會變成「一元堂」。
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召集人葉大華建議,NCC如果要支持網路中立性,除了網路平台垂直管制應該入法,也應力求網路中立性原則及網路規管制度跟傳統媒體規管政策一致。並向其他國家向平台業者課稅,包括網路平台,特別是Google和Facebook。
數位化時代不會有媒體壟斷是一大迷思,現今網路大多是商業模式操作。圖/網路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