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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母語平權 文化部提「國語法」修法

客家電視台/ 2017.11.14 00:00

【陳沿佐 徐榮駿 陳彥霖 台北】

文化部今年在全國各地,接連舉辦8場「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公聽會,希望保護過去受到打壓的族群語言,2007年行政院就曾擬訂版本,送交立院審議,但因有所謂去國語化的爭議,法案審查不了了之,今年文化部再度提出修法,將河洛語、客語、原住民語,甚至台灣手語,都列為國家語言,更提出建設性措施,解決國家語言面臨的傳承危機,客家新聞推出『跨越 國家語』專題,要跟大家一起討論,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裡的關鍵內容,以及如何挽救,包括客語在內的,瀕臨消失的國家語言。

今年7月,由文化部在台北舉辦的最後一場「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公聽會,民眾踴躍發言,為母語爭取權益,這部「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也正是文化部為了要挽救,面臨消亡的客家話、河洛話,及原住民語等各族群語言。

文化部政務次長 丁曉菁:「例如說大家都很熟悉,可能很多人對於自己爸爸媽媽,或者是尤其是爺爺奶奶,那一輩的語言,沒有辦法很流暢的應用,或者是說缺乏那樣子的多語言,屬於自己,家庭原生語言的學習環境,那這些都是亟待能夠改善的。」

國家語言發展法,過去曾被多次討論,2007年綠營執政時期,蘇貞昌擔任行政院長期間,就曾經擬定「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但遭質疑去國語化,各界對草案中,語言的名稱定義有疑義,法案也就一直躺在立法院中。

東華大學民族所教授 施正鋒:「原住民跟客家族群裡面,會有一些意見,就是有關這個閩南話的定義,就是台語這個部分,你知道少數族群就是心理上會,某種程度就是會擔心嘛,因為過去100年來,國語政策就是這個樣子,我們知道說那寧願,如果我們話又說回來就是說,在早期台灣的歷史過程裡面,客家族群最重要的他者,就是閩南人,所以他當然會有這樣子的擔心嘛!」

政大社科院院長 江明修:「(去國語化)這就是我們國家,對國家認同出了大問題,大家對族群,還有對族群語言方面不夠重視,就是沒辦法,仔細把它當成文化問題,就覺得說這可能跟政治鬥爭,或是政治方面有關係,所以就變成說,大家想法都太複雜了,要是單純看這是文化,還有族群的一種發展,大家比較不會反對這樣。」

2017年7月文化部捲土重來,公告新版「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草案當中巧妙避掉過去,對於國家語言名稱的爭議,直接將台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台灣手語稱為國家語言,為了落實國家語言保存規畫,草案第六條也規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視實際需要設專責單位,推動國家語言相關事務。

但到底怎樣才算需要,最後該由誰認定,會不會有模糊地帶,也引發學者討論。

文化部政務次長 丁曉菁:「最壞的狀況永遠都會是政府,用一個強制的法令,強制大家一定要怎樣,那個結果,我們從歷史上已經看到了,他可以很快的扼殺了很多,原來你不理解它珍貴的事情,所以一定是因地制宜,針對每一個族群語言,它的實際的狀況來讓它發生,然後再制訂它,現階段需要的相關辦法。」

學者擔憂,目前版本的草案內容,法條多只具宣示性,未明確訂出標準,文化部則強調,不會再走上回頭路,不會再讓強制性的語言政策,打壓到其他語言平等發展的空間,而針對客語延續問題,也將與目前已經送到立法院排審中的「客家基本法」,相輔相成。

客委會主委 李永得:「客家有客家基本法,將來也會訂一個,客家語言發展的一個施行細則,有針對不同的環境有不同的設計,所以還是各語言的發展,就在大的國家語言發展法底下,各自去訂定發展的,永續傳承的一個(做法),所以相輔相成沒錯。」

儘管現在,已經不是講母語會被處罰的年代,民眾普遍對其他族群語言,也都有某種程度的尊重與認識,文化部仍希望透過立法,建構適合族群語言,自然發展的環境,老師可以在課堂上,以母語進行教學,民間也能到處看到,以各種語言進行創作的藝文展演,正視其他族群,聽得懂看得懂,也能夠大聲開口說的使用權益,落實真正的語言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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