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安達 桃園】
前瞻計畫中的「千塘之鄉-埤塘光電綠能計畫」,也就是目前桃園市政府力推的光電陂塘,希望3年內選擇約300口,占地1650公頃的陂塘,建構太陽能發電系統,並在3年後,達到660百萬瓦發電量,但現在有學者質疑光電陂塘,會有破壞生態、觀光等疑慮,桃園市長鄭文燦宣布,由於法規不完備,生態評估、地方共生方案也不足,目前市府將暫緩發放相關開發許可。
「光電陂塘」曾一時風光,就連總統蔡英文也曾特地到,桃園農博的示範池視察,認為是台灣能源產業一大里程碑,為了配合中央綠能計畫,桃園農田水利會在觀音8-20號池,建置第一口光電陂塘,卻引來破壞生態與觀光等質疑,有學者指出,目前的陂塘種電法令不完備,光由水利會就能決定建置,未來對於陂塘生態與景觀,恐怕會有不小的衝擊。
中原大學設計學院院長 陳其澎:「結果陂塘這麼重要的一個,文化景觀跟溼地景觀,竟然由水利會就可以做審查,決定它可不可以種電,所以這是我個人非常覺得,在整個過程中,充滿了荒謬性不合理性的原因。」
桃園市野鳥學會代理理事長 吳豫州:「所以我們跟市府一再的建議說,要審慎的評估,你要在那邊的陂塘要設置光電板,要先評估,這個地方,會不會有其它的生物存在。」
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日前到行政院協商,表明地方看法,提及建置水上型太陽能板,中央應確實規範建置面積、生態調查等,但目前卻無訂定標準,讓地方無從審查及發放許可證。
桃園市長 鄭文燦:「那法規還沒有完備,那必須要考慮到景觀的規畫,生態的衝擊,以及跟地方共生的方案,那麼必須要自訂法規或修改法規,那授權給我們地方政府,建立審查基準,這樣才,才不會盲目的核發,這些使用許可。」
目前行政院已同意了17口光電陂塘,有4口已經拿到桃園市都發局的開發許可,其中農博示範池已完工,觀音8-20號池則在興建中,鄭文燦認為是能源局衝很快,忽略了地方會衍生許多後續問題,他認為光電陂塘發展不只發電,但包括容許使用的審查基準,生態保育規範,與地方共生三方面都應該做好,建議能源局、農委會水利處,應採政策環評,盡快完成光電陂塘的法制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