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袁慧心/桃園報導】 RCA受害工人10/24日再度到桃園市政府前邀請鄭文燦旁聽高院的判決,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劉荷雲指出,2015年4月17日RCA一審宣判時,台北地院判RCA、湯姆笙公司賠5.6億元,這也是史上最巨額的賠償,受害民眾上千人,但提告的529人,目前統計至少已有40人過世,並有多人罹癌;RCA案二審將於10月27日下午四時宣判,他們到市府邀市長鄭文燦到高院旁聽,並針對判決結果,提出具體政策。針對該案市府新聞處也立即做出回應表示,鄭市長從競選期間到擔任市長,有三項明確的立場,從未改變。 劉荷雲也發布新聞稿指出,2014年11月27日RCA最後一次言詞辯論前夕,工傷協會與RCA關懷協會、人民民主陣線曾拜訪鄭文燦競選總部,並邀請鄭文燦候選人旁聽開庭。當時鄭文燦提出三點承諾:一、污染整治。二、協助所有受害者獲得公平正義的賠償。三、針對本案後續提出相關機制,過程透明並規劃受害者與市民參與。 劉荷雲指出,在鄭市長當選後,他們多次聯繫市府,直到一審判決後都得不到市長的回應。宣判當天,鄭市長在臉書上發文提及RCA案,卻沒有聽到選前承諾,我們好像和市長活在平行世界。工傷協會上週又去留言,市長的小編也沒有回應,鄭文燦之前在發文中提到如果關懷協會上訴二審,市府要成立專案小組協助,說好的專案小組呢?難道要等到判決確定才來組成嗎? 三項承諾,鄭市長還記得嗎?劉荷雲強調表示,第一、污染整治:在2014年底的三項競選承諾中,僅有「污染整治」一項持續進行中,但整治工作由環保局主責監督了十多年,並非由鄭文燦團隊所發動。2018年4月整治計畫展延到期時,已經是下次地方選舉之後,是否能否成功整治完成,還需市民一同監督。 第二、協助受害者獲賠:面對一審判決後大量受害勞工去電市府的作法,居然是將工傷協會電話提供給受害勞工?RCA受害者雖然遍布全台,但設籍桃園的受害勞工人數肯定最多,市府現在就應該成立鄭市長兩年前說的「專案小組」,針對未加入訴訟或已提起訴訟,但目前生活照顧出了問題的RCA勞工,提出對策,別再把市府權力縮限成總機人員。 第三、徵收污染場址,市民與受害勞工共決用途,針對本案後續提出相關機制,過程透明,並規劃受害者與市民參與,該項承諾較為抽象廣泛,其實工傷協會與RCA員工關懷協會,早在多年前就提出徵收汙染場址,原地興建「勞工博物館」的政策主張,如今既然整治成果已經在望,市府應該將這片因為工傷者而有價值的污染場址土地,透過徵收等方式,以私化公並由受害者與市民共同參與規劃用途,鄭市長今年初才得到中央前瞻建設的大力支持,回顧桃園各項徵收案中,最為人詬病的就是缺乏公共參與機制。我們在此呼籲鄭市長,以本項承諾原則來處理RCA汙染場址,讓里民,甚至桃園市民主導。 劉荷雲說,求償27億一審僅判賠5.6億,正如「五粒花生米養不了一個營」賠償金額不到被告一日營收。誤認GE為「股東」,未判賠償責任。84名會員遭駁回,原因如部分會員逾死亡後10年才提出訴訟、竹北宜蘭廠證據不足,亡者兄弟姊妹沒有精神撫慰金之求償資格,取得授權用印時已逾會員死亡時間等。未能做成總額裁判等四項。劉荷雲表示,最後工傷協會與RCA員工關懷協會再次邀請鄭市長來旁聽二審宣判,如今倒數3天,針對一審判決四項未竟之處,能否在二審有所進展,他們也邀請台灣社會一同關注。 針對RCA自救會的訴求,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24日表示,RCA污染案被揭發時,市長鄭文燦剛好擔任議員,所以一直都很關切RCA案。而鄭市長從競選期間到擔任市長,有三項明確的立場,從未改變。一、支持受害勞工求償,希望司法單位還給勞工公道,這也是遲來的正義。二、行政院環保署必須徹底整治RCA基地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三、在污染未清除、司法未決、受害勞工權益未有保障前,市府堅決不同意RCA土地的任何變更案。 (圖/RCA受害工人10/24日再度到桃園市政府前邀請鄭文燦旁聽高院的判決,並針對判決結果,提出具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