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孟穎/整理報導
「都更不可能一坪換一坪」!如果想要得自掏腰包,日前內政部次長花敬群,針對都更議題的回應,讓許多民眾怒批,誰要房子越換越小,但如果想舊屋換新屋,又想坪數不縮水,其實你想的可能是「合建」。
想一坪換一坪,也能透過重建的方式換新屋,但需詳細閱讀契約(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合建、都更大不同,一樣的只有房子都是新的,「協議合建」在實施時,由實施者和所有權人簽訂契約書,在契約書上註明重建後所分回的權利,但需要全數住戶同意,也沒有容積獎勵、租稅優惠,等於只是「重建」,如果順利,程序花費時間比都更快,只是少了政府介入監督,而根據房仲業者民調指出,僅1成3的民眾會信任建商。
一般合建、都更差別。以新北市為例(資料來源: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永慶建設表示,「合建合約是以坪數作為分配依據」,合建合約是雙方協議同意,所以只要雙方約定權利分配方式是一坪換一坪,事後拿到的新房子,跟簽訂的合建合約內容有出入,可就實際差異的坪數,找建商進行找補計價。
不過少了政府監督,新北市都更處副處長謝登武也建議,如果擔心吃虧,還是走「權利變換」,也就是都更的方式,讓都更審議委員會把關,也不會有建商倒閉使地主權益受損的問題,且不要參與都更,「不願」選配房屋的地主,可領回都更前,權利價值的現金補償。